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董事長陳耀明被公訴
近日,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董事陳耀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耀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定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耀明利用擔任原海南華森實業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
央行闢謠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陳耀明私印“同號鈔”
近日,網絡流傳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陳耀明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主動投案,“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為謠言,性質惡劣。人民幣印製發行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和技術標準,中國人民銀行一直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我行對造謠、傳謠行為嚴厲譴責,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gcy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中國人民銀行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