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上加刑!黎智英再被判刑13個月
據港媒報道,涉2020年一宗非法集會,香港8名人士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罪成,案件13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判刑,8人分別被判處4個月兩星期至14個月不等。
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處13個月監禁;鄒幸彤被判監12個月;何桂藍被判處6個月監禁。
圖為黎智英(中)資料照片。中新社記者 李志華 攝
至於早前認罪的5名被告,李卓人被判監14個月;蔡耀昌被判監12個月;梁耀忠及梁錦威分別被判監9個月;胡志偉被判監4個月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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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只能露出背影的發佈會...
84年,從未忘記!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主編:劉倩
本期責編:陳冰然
本期校對:牛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