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執行崗位上工作以來,遇到過比較配合的被執行人,也看多了大肆哭鬧、暴力抗拒的場面。在很多人看來,只要不觸碰到法律的底線,還款的事能拖就拖,能躲就躲,但是這個95後女孩的堅持真的令我感動!”
這是執行局法官在辦理這件案子後和同事聊天時説到的一段話。
離世父親留下債務
前陣子,正在忙碌工作的執行法官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一接通就傳來了一個女孩焦急的聲音:“法官你好,我是......我父親貸款的事我和我媽都不知道,他也沒有什麼遺產,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原來,97年出生的小吳是家裏的獨生女,前些日子她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執行通知書,上面顯示被執行人是自己的父親。
父親已經離世了,哪兒來的欠款呢?
不明所以的她趕忙撥通了通知書上的聯繫電話,才意外得知父親曾向銀行借了兩筆款,本息將近80000元,均未償還。突如其來的一筆債務讓小吳頓時亂了思緒,雖然已經參加工作,但自己的工資並不高,積蓄加起來也沒法償還這80000元。
執行法官在大致瞭解了小吳的情況後,解釋道:“你和你媽媽應該向法院如實申報你父親的遺產情況,法院也會對遺產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假設你父親確實沒有遺產 ,你們又不願意繼承債務 ,根據民法典規定,你們是沒有償還義務 的。”在執行法官的指導下,小吳迅速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進行了遺產申報。
主動要求償還父債
本以為這筆欠款無法執行了,怎料數日後,小吳再次打來了電話:“法官,我想了想,這些錢畢竟是我父親借的,作為他女兒我希望由我來慢慢還。因為我現在在外地打工,沒有能力一次性還清,你能否幫忙調解,讓銀行同意我分期支付?另外,我媽身體不好,案件的事情你們就直接跟我聯繫吧!”。
“接到電話的時候我挺意外的,第一次遇見這樣的情況,從兩個電話的間隔時間看來,這個女孩應該也是經過反覆考慮的,畢竟本身沒有義務償還,一般人都不會做這樣的決定,而且我們有對小吳父親的遺產進行調查核實,確實沒留有可供執行的遺產。” 確認了對方的意願後,執行法官將小吳的請求反饋給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在瞭解到小吳積極的還款態度後,也非常意外,被這份誠信、堅定所打動,同意了分期還款的要求,給出了一份額外的“獎勵”:免除全部的借款利息。
最終,雙方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確定借款本金60000元分15個月償還。據瞭解,近日小吳已經按照協議履行了第一筆還款義務。 法官説法
討債難問題困擾着很多債權人,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債權人在向債務人討債不成的時候,會選擇向其親屬討要,例如我們十分熟悉的 “父債子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在我國現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小吳卻選擇替去世的父親承擔責任,這一決定與許多被執行人逃避甚至暴力拒執的行為形成鮮明對比,更顯這位95後女孩的善良與擔當。這份誠信,值得全社會共同守護,讓我們為這位95後女孩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