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台獨”網站被封
港媒25日消息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警方多次依法對“播獨煽暴”網站展開“封網”行動。鼓吹“台獨”、協助逃台香港黑暴分子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網站,據稱被封。據悉,該教會曾涉及香港網絡電台主持人傑斯觸犯國安法案件。傑斯涉嫌發起眾籌資助逃往台灣的黑暴分子,部分款項疑流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供該教會收留香港逃犯。
報道稱,今年初,載有大量香港警員、官員“起底”資料的“香港編年史”網站被封鎖,據報是香港保安局根據香港國安法所賦予的權力,永久封鎖該網站。24日,有網友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網站也被封鎖。24日晚,香港網友嘗試使用多個不同的網絡供貨商鏈接該網站,仍顯示為“無法正常運作”。港媒記者當晚實測也發現未能連上網站。
報道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香港“修例風波”中曾表態支持黑暴分子,而早前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的香港網絡電台主持人傑斯,警方在調查時懷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牽涉其中。傑斯去年11月被拘捕,其後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申請保釋被拒。
去年11月21日,傑斯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後押返北角警署調查。圖自港媒
此前,傑斯在網上發起所謂“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籌款計劃,通過眾籌方式集資資助逃往台灣的香港暴徒。港媒援引消息稱,該眾籌活動令資金來源模糊,但資金流速驚人。短短數月通過有關眾籌取得逾千萬港元資金,其中有400萬港元被轉到鼓吹“台獨”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賬户。
港媒報道稱,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香港警務處處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曾在電子平台上發佈某電子信息,而該信息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在香港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可要求服務商移除。
細則註明,為確保有關措施能有效實施,實施細則也規定相關罰則:若無合理辯解,如信息發佈人沒有遵從警方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一年。如有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或網絡服務商沒有遵從移除、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觸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協助的要求,一經定罪,則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6個月。
同時,若外國和台灣政治性組織或外國和台灣代理人沒有按要求向警方提供資料,除非可證明已盡力或有不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則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6個月;若涉及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數據,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和監禁兩年。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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