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份,女子黎某為順利返回國內,登機前服用退燒藥降低體温,通過體温檢測。她及家人抵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日被確診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造成密接63人被隔離。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佈了關於此事的判決結果,黎某因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具有博士研究生文化的女子黎某,原系美國百健生物製藥公司員工,她與家人長期在美國工作生活。2020年3月初(以下均為當地時間),黎某出現發熱、身體乏力等症狀,多次到當地醫院就診未見好轉。3月11日,黎某再次就醫時,醫院對其進行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在檢測結果未出時,黎某決定回國。
當日,黎某及家人從美國波士頓乘飛機經洛杉磯中轉,乘坐國航CA988號航班回國。為順利登機,黎某在登機前服用退燒藥降低體温,通過體温檢測。登機後,在航班要求乘客主動申報發熱等不適症狀時,黎某未申報,未如實回答機組人員關於身體情況、接觸史、同行人員等疫情防控的相關詢問。
飛機降落前,黎某如實填寫了《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並告知了機組人員自己的病情、就醫情況等。3月13日,黎某及家人抵達北京首都機場,防疫部門當即將黎某送醫治療。黎某於當日被確診為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其密切接觸者63人被採取隔離措施。黎某後被查獲。
公訴機關認為,黎某的行為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因具有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的從寬情節,建議判處黎某有期徒刑一年,可適用緩刑。
黎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認罪認罰,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辯護人對指控事實、罪名無異議,辯護意見為:被告人黎某主動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主動和機組人員陳述自己情況,根據《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構成自首;其系初犯、偶犯,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故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法院認為,黎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乘坐我國航空器從境外回國時未遵守海關、民航部門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謊報瞞報病情、接觸史,導致60餘人被隔離觀察,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予懲處。
對於辯護人所提被告人黎某構成自首的意見,法院認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配合防疫人員的工作是疫情防控這一特殊時期每位公民的應盡義務,黎某的相關行為不能體現其主動接受法律懲處的投案意願、不屬於自動投案,故不構成自首。
鑑於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一審以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文/本報記者 宋霞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