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全面取消

今年底

這類醫保賬户將被取消

明確了,全面取消

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

《通知》要求,實行個人(家庭)賬户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户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户取消不會降低醫保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其中,新農合於2003年起開始推行,在建立大病統籌基金的同時,建立了個人(家庭)賬户。城鎮居民醫保於2007年起開始推行,開展門診統籌,不設個人賬户。新醫改推進過程中,各地新農合的個人(家庭)賬户逐步向門診統籌過渡。特別是隨着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農合個人(家庭)賬户。

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户,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對培育個人參保意識、促進個人參保繳費、迅速擴大參保覆蓋面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額度小、保障不足,共濟能力差,易誘發濫用等弊端也逐步顯現。門診統籌有利於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增強基金共濟效應,能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關於醫保

今年這些好消息要知曉

今年9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階段性目標——

自2021年參保年度起,全國參保信息實現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實時查詢,參保信息質量明顯提升;

到2025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中有升,管理範圍水平明顯提升,羣眾獲得感滿意度持續增強。

為避免參保人身份切換時出現待遇空白期——

■ 《指導意見》提出參保人已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切換參保關係的,且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後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確保參保人待遇無縫銜接。

■ 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各統籌區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不超過6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期滿後暫停原參保關係。

此外,個人賬户的使用範圍也擴大了↓↓↓

■ 原來只能支付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改革後,將擴大到可以支付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費用;

■ 過去只能支付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改革後將擴大到可支付在藥店購買藥品、醫療耗材、小型醫療器械的費用;

■ 同時還將探索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來源 | 工人日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南昌晚報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17 字。

轉載請註明: 明確了,全面取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