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拜登建議警察,要開槍打腿不要打心臟,引發爭議

由 司空梓瑤 發佈於 綜合

據《雅虎》6月2日新聞報道,喬·拜登週一表示,如果警察在執勤時受到攻擊,應該向襲擊者腿部而不是心臟開槍,以避免殺害平民。

拜登在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伯特利·阿梅教堂與社區領袖的一次會議上表示,當手無寸鐵的人開始拿着刀或其他東西朝警察走來時,你朝他們的腿部而不是心臟開槍是非常不同的一回事。

拜登發表上述言論之際,美國各地的城市在明尼阿波利斯警方拘留期間死亡的非洲裔美國人喬治·弗洛伊德死亡後,美國各地的城市繼續陷入暴力抗議活動。四名警官因在弗洛伊德之死中扮演的角色而被解僱。

這位前副總統的建議旨在解決減少警方致命槍擊事件的數量,而不是從根本上解決最近幾個晚上在許多城市發生的暴徒暴力事件。同時他的言論引發了一些問題。

首先,他的這一言論與弗洛伊德的死亡沒有真正的關係,弗洛伊德因涉嫌試圖通過假鈔而被捕。況且他沒有用武器襲擊警察,也不是被槍殺的。其次,在拜登的假設中,襲擊警察的人攜帶着一把刀或其他東西,根據定義,這意味着他們並不是手無寸鐵。

第三,根據醫學證明,股動脈流經大腿,腿部中槍可能致命。第四,雖然警方的政策對使用槍械的理據有所不同,但警務人員卻被教導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開槍,並假設任何槍擊都可能是致命的。他們使用槍時,慣性瞄準人的上半身甚至致命部位佔據很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