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木子李:
六年時間,説長不短,在此期間,對我而言比較重要的兩件事:忘掉初戀男友,嫁給我丈夫。
我和初戀男友感情其實蠻好的,只是,我一直有一個疑惑:他為什麼會不辭而別,關鍵是,我聯繫不到他,因為,他拉黑了我所有聯繫方式。
重逢時,他對我説出了真相:當初,我媽媽找過他,説他家境一般,收入一般,給不了我幸福。
正因為此,他選擇不辭而別。
這六年間,他沒有再戀愛,而是一心想着賺更多的錢。
我們再見面,是因為他覺得,他有能力和我組建家庭了,所以,他主動回來找我。
在此情況下,我只能對他説:對不起,我們把彼此弄丟了。
事實上,他也知道我並不是一個物質女孩,只是,我們之間的“誤解”,不至於讓我在這段感情中痛苦六年。
如果,他當初沒有選擇不辭而別,我肯定會不顧父母反對和他結婚,關鍵是,我現在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
從他眼裏,我能感受到失望。
又能怎樣?
這就是屬於成年人的錯過。
木子李編後語:
我們經常會這樣評判一些人:你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這份故事裏,基本上都是與遺憾有關的情結。
當初,在你的認知裏,你男友就是不辭而別的狠心。
這個結果對你而言,就是療傷並走出傷痛的過程。
只是,在他告訴你了他當初離開的真相後,你不再責怪他。
又能怎樣:你們依然錯過了彼此。
現在,讓你去找你父母理論,已經沒有現實意義,如你所説,你已經有了新的家庭。
已經成為遺憾,那就做一個有故事的人。
從此以後,或成為普通朋友,或老死不相往來,才是對這段感情很好的安放,唯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舊情復燃。
有句話送給你,人生三大驚喜:久別重逢、失而復得、虛驚一場,但不包括和好如初。你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