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是為了約束那些觸犯法律的人,在封閉的條件下,限制他們的自由,讓他們能夠反省自己的過錯,出去之後好改過自新,不過在每個國家背景和文化都不一樣,在法律上也有着各種差異。
因此關押監獄的刑法也是不太一樣的,在大多數國家,一個犯人通過特殊的手段逃出監獄,那肯定是違法,不僅僅是違法,要是被抓回來,根據情況的嚴重性,還要加大服刑的年限,但是有一個國家規定越獄並不犯法,只要能逃出去,就無罪釋放。
這個國家就是德國,1880年,德國在憲法當中,就規定越獄者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關於越獄不犯法,德國也是給出了理由是越獄符合人類追求自由的天性。當然德國的越獄也不是那麼簡單的。
在德國越獄的附加法律當中,嚴格規定了,在越獄時,犯人不能跟看守廝打,如果看守受傷,將判定人身傷害罪,而且囚服是屬於國家的財產,在越獄時,必須脱下囚服,如果帶走衣服,就犯了偷竊罪。
並且嚴格規定,越獄時造成監獄經濟損失,就是犯了破壞國家財產罪,德國囚犯只要滿足在不驚動警衞,不破壞監獄的情況,完美逃脱,就能無罪釋放,但想要滿足這些條件實在是太難了。
但有一位德國大叔做到了,大叔名為托馬斯,而這起越獄事件發生在凱斯海姆監獄,托馬斯已經45歲了,他因為失手打傷了一個人,被判了三個月,但是托馬斯腰有問題,一到陰雨天就疼得死去活來,加上監獄的設施不完善,情況更加的嚴重了。
沒辦法,工作人員只能帶着托馬斯去多瑙韋爾特治療,就在治療期間,托馬斯讓自己的母親來探視自己,工作人員一想,反正自己在這裏看着,也不會出事,就在弄了一個隔離間,然而十幾分鍾過去了。
工作人員打算帶他就醫,沒想到一看,托馬斯竟然不見了,雖説德國越獄不犯法,但工作人員可能會丟了工作,但是他已經越獄了,又不能把他抓回來,工作人員灰頭土臉地回到了監獄,好在監獄長並沒有責罰他。
因為托馬斯就剩下一個星期就能出去了,現在也只是早走一步,幾天過後,工作人員接到了一起電話,竟然是托馬斯打來的,而他在電話裏面説,自己會回來把剩下的刑服完,只是目前還不確定是什麼時候回來。
雖説德國規定越獄不犯法,但是這也只是文字遊戲,而托馬斯只是打傷了人,服刑後,他也不會留下案底,但是越獄情況就嚴重了,所有托馬斯還是做了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