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涉嫌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終審法院9日就律政司的保釋上訴進行宣判,黎智英須繼續還押。
官司纏身的黎智英原本被裁判法院拒絕保釋,但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去年12月23日批准他以現金1000萬港元及多項保釋條件外出,律政司隨即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並實時撤銷黎的保釋,黎要還押監房等候判決。9日上午9時許,黎智英的囚車抵達終院,他由7名懲教署人員帶到犯人欄內,神情略顯凝重緊張,黎智英的女兒、長子黎見恩等多名家人到庭旁聽,民主黨的李永達、“長毛”梁國雄等人輪流入庭。最終5名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黎智英的保釋決定。終審法院稱,香港國安法第42(2)條指明“不得准予保釋,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清楚提供批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保釋申請的門檻要求。他們裁定李運騰誤解了香港國安法第42(2)條門檻要求的性質和效力,黎智英一方則表示將會向高等法院重新提出保釋複核申請。
東方日報網9日注意到,聽到裁決後,黎智英女兒及家人在庭內哭泣。加拿大領事館職員及歐盟外交官到場旁聽。歐盟駐香港及澳門辦事處人員通過短信回應稱,歐盟及其成員國會觀察香港泛民人士案件,同時提及香港法院允許觀察員到場,顯示司法系統開放透明。星島日報網9日稱,73歲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及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上述兩案均會在今年4月16日再訊。
香港社會普遍歡迎黎智英被繼續關押。民間團體“東方之珠義工社團”9日在終院外表示,黎智英等亂港分子仍不斷挑釁國安法底線,嚴重擾亂香港治安,涉嫌與外國勢力互相勾結,對國家造成嚴重威脅,呼籲法官應判他終身監禁、不準保釋,以儆效尤。還有市民舉起橫幅,痛斥黎在國安法實施後仍請求境外機構及人員對香港進行制裁及其他敵對行動,要求法庭依法追究其違法行為,其間更高呼“叛國亂港 天理難容”。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表示歡迎裁決,認為有助於釐清法律觀點,並指出高院早前批准保釋,是錯誤理解了國安法條文。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楊偉民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