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夏凌)為推動養老行業人才發展,近日,麗水市民政、財政等多部門聯合發佈《麗水市養老人才培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養老精英人才培養、專技人員職稱評定、醫護人員晉升通道、養老培訓標準體系等方面作出創新規範。《辦法》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辦法》對養老人才的概念範圍進行拓展,將涉老部門和鄉鎮(街道)從事養老工作的管理者、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投資者和運營者,以及從事養老照護的一線服務者,包括護理員、醫生、護士、社工師、營養師、康復師、心理諮詢師等統一納入養老人才範疇。
在養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及醫護人員職業晉升方面,《辦法》創新地將一線養老照護人員納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管理,設置照護員、助理照護師、照護師和高級照護師4個等級。具有助理照護師、照護師和高級照護師任職資格,且實際從事一線養老照護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每月分別可獲200元、300元和500元的崗位補貼。同時,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及其衞生專業技術人員也納入衞生健康部門統一指導,在專業培訓、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推薦評優等方面,與其他醫療機構同等對待。
為統一和規範全市養老護理人員的培訓,《辦法》確定了一批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基地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機構,由麗水市民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按職責,組織開展養老護理人員技能培訓和認定工作;在“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期間,將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員及家庭照護者培訓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保障。
麗水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從2021年起,全市將舉辦兩期養老精英人才專修班,包括涉老部門業務精英專修班、養老運營管理精英專修班、養老護理服務精英專修班,每期持續2年、開設3個班。
來源:浙江老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