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男子花141萬購買路虎車,店家既不交車又不退款
什麼情況?男子花141萬購買路虎車,店家既不交車又不退款
在交易中,我們一直倡導的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關乎誠信和信任。但是海南的温先生卻遇到了不一樣的情況,花了上百萬購買路虎汽車,但是現在車拿不到,錢也不給退,更令温先生無法接受的是,4S店對此作出的回覆。
温先生介紹,今年五月份在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看中一輛加長版路虎車,當場就支付了28萬元定金訂購,6月23號温先生支付了剩餘的100多萬,也就是付清了總計141萬元的購車款。合同中雙方約定,在支付完購車款一個月後就能拿車,可到了約定的日子,説好的車子卻沒影了。
“工作人員説現在還不能提車,因為這個車是放在銀行做抵押的,他們給出的理由是總公司把錢划走了,銀行的手續還沒有提出來。”温先生表示按照4S店的説法,他們把車子的合格證抵押給了銀行做貸款,温先生的購車款就作為贖回合格證,可現在温先生支付的141萬元錢卻被門店所屬公司挪用了。
現在4S店沒有錢去贖回合格證,車子不能如約給温先生,購車的錢也沒法退了。問起事情的解決方案,4S店的答覆讓温先生氣不打一處來,“我們提出讓他們給個具體提車時間,對方直接表示車拿不了,錢也不退,希望我們自己去法院訴訟,幫助他們把事情鬧大一點,讓總公司知道這個問題。”
隨後,記者聯繫了當時對接温先生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解決不了,“願意拖就拖,等時間,不願意的話就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徑走。”如此不負責任的説法,讓温先生又心寒又氣憤。
無奈,温先生等人找到了展廳經理佘先生,對方對此做出回應,“現在總公司資金鍊有點問題,一時半會回不來。作為分店沒有自主的資金使用權,所以也沒有多餘的錢去銀行贖回證件。”
據瞭解,分店資金到賬當天會被總公司劃撥走,之後在一個月內進行二次分配,但是這次總公司並沒有如期,才出現了温先生這種狀況。
針對此事,海口市場監督管理局介入調查,現場執法人員要求門店兩天內提供出所有的賬目明細,核查消費者的車款去處,同時調查該門店是否存在其它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