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非税票據上沒有銀行的收訖印章,説明被處罰人還沒有接受我大隊的行政處罰!”3月22日,寶山交通執法大隊案件審理科(七中隊)以電話通告、微信拍照的方式,就三輪車加裝座位雨蓬等客運設施案件與屬地派出所協同查辦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注意事項,從而堵住了被處罰人惡意鑽空子的漏洞。
圖説:徐某先後兩次來到 寶山交通執法大隊案件審理科。寶山交通執法大隊供圖
三輪車加裝座位雨蓬等客運設施案件,由屬地派出所民警開展現場執法,在對違法事實進行拍照固定後,進行進一步處理。由於此類案件不適應簡易處罰程序,案卷需移交交通執法大隊,進行一般程序處罰後,被處罰人再憑已經接受處罰的票據回到派出所取回暫扣車輛。
因為三輪車加裝座位,徐某被大華新村派出所查獲並移交到交通執法大隊做進一步處理。19日,徐某先後兩次來到交通執法大隊案件審理窗口諮詢案件有關情況。徐某在表示不願意接受處罰的情況下,卻又不厭其煩地要求開具處理票據的反常舉動,引起了窗口辦案人員的高度警覺:“莫非是要這些票據做為取回車輛的道具?”辦案人員立即電話聯繫大華新村派出所。經核實,因為與徐某有着同樣案情,一同被處理的李某、王某,拿着交通執法大隊出具的處罰決定書以及非税票據,在沒有到銀行繳納罰款的情況下,向派出所謊稱已經接受了處罰,成功取回了被暫扣的車輛。正是因為李某、王某的投機行為,讓徐某以為也找到了取回暫扣車輛的捷徑。沒有想到的是,等徐某做足功課,自認為信心滿滿準備取車的時候,卻被告知:先去銀行繳納罰款!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