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年底上線試運行全國道路運輸電子證照部級系統

中國網4月2日訊 據交通運輸部消息,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快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提升數字化服務與監管能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力爭完成全國道路運輸電子證照部級系統(以下簡稱“部級電子證照系統”)開發,系統上線試運行,完成與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運政系統”)等相關係統的對接聯網與業務協同;完成全國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省級系統(以下簡稱“省級電子證照系統”)基礎軟件開發;完成至少5個省份省級電子證照系統建設試點,實現部省兩級電子證照系統聯網運行,推進與運政系統等相關係統的對接聯網與業務協同。

到2022年底,力爭完成全國各省份省級電子證照系統的部署和安裝,實現部省兩級電子證照系統聯網運行,實現與運政系統等相關係統的對接聯網與業務協同;完成全國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系統建設,在全國範圍內實現道路運輸電子證照實時交互共享和互信互認。

《通知》明確,將制定《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系統工程應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範》),明確系統總體架構,以及部級電子證照系統、省級電子證照系統與相關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交互技術要求。

根據相關標準規範要求,採用國產密碼算法技術,建設開發部級電子證照系統,同時推進與部級運政系統、網上便民運政系統、部移動客户端和微信公眾號、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等相關信息系統的對接工作。統一開發省級電子證照系統基礎軟件。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原則上應使用由部統一開發免費發放的省級電子證照系統。已建成或正在建設電子證照系統的省份,要確保本省份電子證照系統建設符合部頒標準與《技術規範》要求,確保能夠實現電子證照信息共享與跨省域互信互認。

《通知》要求在至少5個省份開展省級電子證照系統試點建設應用,完成與部級電子證照系統的聯網對接。其餘省份在充分借鑑吸收試點省份經驗的基礎上,依據《技術規範》及3項配套行業標準,組織開展省級電子證照系統建設。

在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巡遊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等領域全面推廣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業資格證與道路運輸證的電子證照應用。

對已持有紙質或IC卡證照的,可結合證照業務辦理的補發、換髮、變更等環節,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免費申請辦理電子證照,並由原許可機關制發;對新申請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的,按照有關規定作出予以許可的決定後,由許可機關免費制發電子證照。

在跨地區業務辦理、執法檢查時,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應對行政相對人通過各級政務服務平台、部移動客户端和微信公眾號出示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或出示下載打印的紙質憑證等亮證行為的合規性予以認可,並可在線對電子證照的真實性進行核驗。

《通知》強調,各地要加強部級電子證照系統運行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保護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防止採集的個人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損毀、丟失或用於其他用途。制定出台《道路運輸電子證照系統運行服務質量考核管理辦法》,定期對業務辦理、數據質量、聯網運行等情況進行量化考核,並公佈考核結果。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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