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國務院所謂《香港政策法》報告

中新社香港4月1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1日表示,強烈反對美國國務院發出的所謂《香港政策法》報告(報告)內的言論。發言人指出,美國政府所謂的《香港政策法》和“制裁”顯然是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直接干涉中國內政。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切合香港市民的利益,滿足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需要,以及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一再表明會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政策。

發言人指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每個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其國家安全,無論該國家是實行單一體制還是聯邦體制,國家安全立法都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所進行。制定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家安全法律亦完全符合國際慣例。因政治目的而詆譭香港國安法,明顯是採取雙重標準的虛偽行為。

“香港國安法明確訂明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其構成元素、刑罰、減刑因素和其他後果已清楚列出。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墜法網。警方作出的拘捕是基於證據和嚴格按照法律進行。”發言人説,香港國安法正如香港特區內任何法律一樣,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報告似乎意指某種政治背景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特區政府感到震驚。必須強調,沒有人有特權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法律後果。

發言人表示,和平集會的權利受到香港基本法的充分保障。然而,該等自由並非絕對。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2020年法律年度開啓典禮中指出:“法律對權利的行使有明確限制。享用或堅持個人權利,舉例説,不能成為損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財產,或使用暴力的藉口。”

此外,特區政府發言人還就報告中關於押後立法會選舉、司法獨立的內容進行了反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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