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通知指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指出,我國燃煤發電電量佔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着“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此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通知要求,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通知要求,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户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這會對工商業用户用電成本產生什麼影響?彭紹宗認為,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他表示,但需要分用户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户,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對於此次改革,老百姓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居民用電價格是否上漲?國家發改委表示,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户)、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萬勁松強調,改革實施後,居民、農業用户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彭紹宗指出,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彭紹宗表示,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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