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江蘇南通初三男生被同學打死的消息備受關注。
報道稱,受害人小盛現年15歲,是南通市小海中學學生,其在試圖制止一起校園欺凌事件時“引火上身”,惹來殺身之禍。
6月10日,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發佈微博稱,這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範某(14歲)、蔡某(19歲)被依法刑事拘留,現已執行逮捕。
小盛母親葛女士接受採訪時説道:“如今兒子走了,自己不奢求什麼賠償,只要求法律能嚴懲嫌疑人。
葛女士説,兇手範某原本是要去打初一的小男生,“我兒子知道後出於善心,勸説兇手無效的情況下,把消息傳了出去。”
“被兇手所認的社會大哥陳某知道了後,而惹上了殺身橫禍,就在事發當天,我兒子收到了兇手在QQ上的威脅與恐嚇,那天都沒敢去學校上課。”
葛女士稱,可是兇手還是窮追不捨,“最終還是沒能躲過他的毒手,他從社會上叫來了蔡某。”
她在描述到,“對方把我兒子引到一個隱蔽處,一個抱着我兒子,另一個往死裏打。”
恐嚇
“給你機會叫人。”
“我不叫人。”
“那就等着捱打。不叫人你就等着被我打死。”
這是小盛生前與施暴同學的部分聊天記錄,接着真的被打死了。
校方回應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南通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員也稱,此事發生在校外,被害人盛某休學了一段時間,與學校關係不大。校方事後對受害人家屬進行了慰問。
葛玉英説,校方在推脱責任,理由是“打人事件發生在校外,而且是放學後發生的,所以這件事跟他們沒有任何關係,只能出於人道主義賠償我們三萬多,作為慰問金。”
這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爭議,不少人留言稱,校方只是想盡快息事寧人。
校園暴力屢見不鮮
“此案中,對於嫌疑人究竟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主要取決於嫌疑人在筆錄中的回答,即犯罪嫌疑人的完整供訴是最重要的,其他證據可作為輔助。”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王永令律師接受採訪時提到。此外,王永令指出,雖然兩名嫌疑人一人未成年另一人成年,但由於這是共同犯罪行為,最終法院判決還是首先要考量到底誰是主犯,誰是從犯。
校園本該是純淨之地,但近年來校園暴力釀成的悲劇事件屢見不鮮,已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這不能只依賴於媒體的呼籲,而是需要各界共同發力。一方面,學生不能暴力傷人,無疑是學校與家庭教育從小就應該培養的價值觀;另一方面,當學生受到外界威脅時,應當有尋求幫助與保護的意識,而這種意識同樣離不開家長與學校平日的培養。此外,校內未成年人如何儘可能規避外界的不良影響,同樣是教育系統應該引導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