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區城管執法大隊隊員,鑑於你是首次違規、情節輕微,且能積極整改,現給你開具《告知書》,本次不作處罰,下不為例。”
近日,姜堰區城管執法大隊與姜堰交警大隊針對流動車輛隨意佔道等違法行為開出“首違不罰”的《提醒告知書》,這是姜堰區城管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的執法實踐。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強化包容審慎和柔性執法。
姜堰城管本着“721工作法”,創新執法方式,實行“首違不罰”制度,針對初違、輕微違法行為等,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通過宣傳教育、勸導糾正、開具提醒告知書等,告知當事人一旦再次發生類似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且本次免罰記錄將作為實施處罰時的重要考量因素。
姜堰城管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用管理的“人情味”,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剛性執法向剛柔相濟轉變,事後處罰向前置預防服務轉變。
【來源:最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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