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2日刊登行政長官賀一誠的批示,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自23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
批示説,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況,澳門衞生部門可豁免上述所指人士遵守有關的措施。
此外,自23日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21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衞生部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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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