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侯祥家 通訊員 張海洋 青島報道
“三年了,我終於要回借款了,感謝咱們膠州法院執行法官的細心和堅持,太謝謝你們了!”申請人王某在收到案款後激動地對執行法官連連致謝,説“要不是法官在執行中細心發現線索,我真不會這麼快領到案款。”日前,膠州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曆經三年時間執結一起民間借貸案件。
2018年夏天,被執行人韓某向王某抵押借款25萬餘元用於經商。後因王某身患疾病,急需用錢,因此向韓某討要欠款,但韓某總以各種理由拒絕償還。無奈之下,王某將韓某訴至法院,韓某被判限期向王某償還欠款。但判決生效後韓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本案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到王某家中實地瞭解情況,並多次對被執行人韓某進行傳喚,但因韓某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財產,膠州法院對其採取納入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行政拘留等手段,但被執行人韓某仍未能履行義務。
三年來,執行法官並未因此放棄對執行線索的查找,終於在相關部門查閲材料時發現了端倪。原來,被執行人韓某在向申請人借款時,提交房產證上載明的字體與其本人簽名不一致,極有可能涉嫌偽造證件。在發現這一線索之後,因韓某涉嫌刑事犯罪,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協助公安部門對韓某進行立案偵查,迫於法院執行和公安審訊的雙重壓力,韓某終於將該全部案款25萬元交至法院,該案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