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這個在法律邊界遊走多年的地下灰色產業,已經發展成“卵妹”、“代媽”代勞,中介包辦的“流水線”。

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河南鄭州一所醫院的衞生間內被貼上代孕的小廣告。

文 |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趙朋樂 薄其雨

編輯 李明 校對 陳荻雁

本文4251字 閲讀8分鐘

國內一名女星代孕產子被曝光後,“代孕”再次站上輿論風口。

新京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這個在法律邊界遊走多年的地下灰色產業,已經發展成“卵妹”、“代媽”代勞,中介包辦的“流水線”。但從胚胎移植到嬰兒落地,這條“流水線”充斥着隱患與風險。甚至有中介因客户退單,準備賣掉即將出生的嬰兒。

一位做了6年代孕的中介稱,代孕產業門檻低、需求大,僅在廣州,代孕機構的數量就比4年前多了上千家。然而,由於沒有資質和設備,一批批年輕代媽最終被帶往隱秘的“地下手術室”。

根據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實施代孕技術的,將面臨罰款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據北京丁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丁國文介紹,除了上述規定,目前我國刑法上沒有代孕罪,“代孕本身並不構成犯罪,但不意味着可以做,地下代孕行為可能會涉嫌詐騙或非法拘禁等罪名。”

針對代孕亂象,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副教授李曉農稱,目前國內社會各界對代孕的認識不夠統一,存在倫理爭議,有關輔助生殖技術的法律也遲遲未能出台。這意味着,代孕還處於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

中介

代孕“45萬包成功”,地下手術室“操刀”

“恭喜廣西客户喜得貴子,7.3斤”、“恭喜山東客户,前兩胎是男孩,現在懷上第三胎是女孩”、“高齡客户自懷,三代試管選男孩,移植一次成功已經兩個多月了。”廣州一家代孕中介,不斷在朋友圈裏分享代孕的成功案例以吸引客户。

他所介紹的“代孕”模式,和其他代孕機構近乎一致:自己精卵子+代媽懷、自己精子+捐卵+代媽懷、自己卵子+捐精+代媽懷。無論選擇哪種,中介均宣稱“包成功”。

近日,新京報記者通過暗訪多家代孕機構發現,面對有“代孕”需求的客户,中介最低報價45萬元,如需“自選性別”,價格要高出不少,有些中介甚至要價75萬元。

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代孕中介的朋友圈內不時更新胚胎移植、代孕產子的信息。

記者獲取的多份中介的代孕合同顯示,從簽約到取卵、移植、胎兒着牀,每一環節都明碼標價,每進入一個階段,客户都要按合同支付相應的報酬。有中介在合同中寫道:運營11年,為1.8萬個家庭實現求子夢。

事實上,早在2001年,原衞生部就曾發佈《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術。

除此之外,辦法還提到: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必須在經過審批的醫療機構中實施。而要獲取審批,不僅要看人員、技術、設備的情況,還須經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初審、國家衞生部批准。

一名代孕中介稱,胚胎移植是代孕中最關鍵的環節,有代孕機構通過關係,在醫院內進行手術,但隨着代孕人數的增多,一些機構會設立“地下手術室”,專門為代孕“操刀”。

新京報記者暗訪中瞭解到,這些所謂的手術實驗室,並不具備相關資質。有孕媽告訴記者,其做胚胎移植時,被帶往一棟沒有任何標示的寫字樓內,事後難再找到。另有媒體探訪發現,有的實驗室藏在別墅區,內部僅有一些簡單的設備儀器。

有代孕中介稱,因不具備資質又投資較大,所以中介對實驗室的地址都會保密,甚至有中介在帶孕媽到實驗室時,還會矇住孕媽的眼睛,以防地點泄漏。

“代媽”

懷孕後就失去自由,“困”在房間10個月

江華(化名)自稱是北京最大的“代孕公司”的中介,“公司已運營一二十年,現在分為幾個小公司,共用一個實驗室做試管。”

他在招募代孕媽媽(以下簡稱代媽)的帖子中寫道:“精子卵子都是小孩父母的,無身體接觸,20萬,雙胞胎加4萬,剖腹產加一萬五。”記者以想要代孕為由詢問時,他又稱“只有20到30歲的代媽才是20萬,31到40歲18萬,年齡大了合格率低。”

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中介尋找買家,意賣掉被客户退單的代孕女嬰。

按照江華的説法,代媽在做檢查的第一天,就失去了自由。身份證和銀行卡都要上交,成功懷孕後,統一安排到河北的別墅居住。兩個代媽住一個房間,不能離開房子外出,不能和外人見面。

他給記者發來的視頻中,代媽房間裏擺着兩張單人牀,鋪着同樣顏色的牀單,一扇窄窗,一個衣櫃,欄杆上晾着孕婦的衣服。

對此,江華解釋説,“之前發生過外出流產的情況,客户投入的幾十萬上百萬就白花了。這裏包吃包住,有人打掃房間,能跟家人聊天。很多代媽都跟家人謊稱出國打工或者在外地打工,暫時不能回家,十個月一晃就過去了。”

另一家代孕機構的要求更為嚴格。孕媽在妊娠期間,不能隨意下樓走動,也不能相互加微信,更不允許加客户微信與客户私下溝通。代孕期間,她們就待在中介租下的出租屋裏,只能與房間內的代媽聊天。

一位曾為某機構代孕的女子向新京報記者透露,代孕的一年中,她只見過一次客户,時間不超過10分鐘,甚至不知道客户的身份。“是哪裏人,向中介繳了多少錢,為什麼要代孕。我們就像是流水線上的工人,只要養好胎,其他事兒不會讓你知道。”

面對代媽的疑慮,代孕機構會承諾,從事代孕從手術到分娩沒有任何風險。 “生了孩子就給錢,孩子出什麼問題,與代媽無關,公司處理。”

但記者檢索發現,地下代孕出現糾紛甚至安全問題的情況並不少。今年7月,鄭州一位女士為還貸款去做代媽,結果手術失敗,其不僅未能如約拿到報酬,還引發卵巢囊腫等問題。另據廣東廣播電視台報道,一位代媽懷上雙胞胎,但早產被送入急救室,客户、中介均拒絕支付醫療費,導致無法出院。

“卵妹”

捐卵廣告貼到大學宿舍,出租屋裏做體檢

除了代媽,“卵妹”是代孕產業中另一個不可缺少的羣體。

1月20日,新京報記者在河南鄭州走訪發現,除了社交網站,“代孕”、“供卵”的小廣告,貼到了醫院和商場的廁所裏。鄭州某高校的女生介紹稱,這類小廣告在高校宿舍和廁所裏也比比皆是,小廣告上印者“供卵、代孕、包生男女”的字樣,下面留着聯繫電話和微信。

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卵妹被選中後,經中介牽線,通過視頻向客户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

新京報記者與其中一位中介取得聯繫,得知記者“沒有結婚”後,對方推薦做“捐卵”,“這個來錢快,10天左右收入過萬。”如果長相、身高、學歷都比較突出,價格還可以漲。看到記者的照片後,中介稱可以提供兩萬元的補償金,如果願意與客户見面的話,還可以再加錢。

這些捐卵者,在代孕圈子裏,被稱為“卵妹”。中介會把她們的資料發給客户挑選,除了個人的照片,還包含身高、學歷等個人信息。中介向新京報記者發來多份卵妹資料,其中不乏高校畢業生和長相姣好的女性。

一名“卵妹”可以為中介帶來數萬元的收入。代孕中介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他們的代孕報價,不包含“卵子”價格,需要其他女性卵子代孕的,會另外加收至少8萬元,長相好、學歷高的費用更高。

在中介的描述中,捐卵過程十分輕鬆。捐卵前填一份個人情況的材料,體檢結束後,等找人代孕的客户來挑人。“定下來後,例假第二天開始打針促排,十一二天左右,就可以手術取卵,十幾天收入上萬元。”

對於打針促排是否會損害身體,該中介稱“沒有任何傷害”。“女生每個月都會排卵,沒結婚也沒用,正好可以用來賺錢。這樣捐卵,我們每年做兩三百例。”

而事實上,記者查詢發現,捐卵時用藥物“促排卵”,藥物使用不規範會引起“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一旦發生會出現腹痛腹瀉,嚴重的出現腹水、血栓等狀況。

1月21日,河南電視台在暗訪鄭州的捐卵、代孕機構時發現,做捐卵體檢的地方是一間簡陋的出租屋,同時有數名女孩在做捐卵體檢。屋內環境雜亂,除了做檢查,還被當作辦公室用。

“灰色地帶”

中介做起跨國代孕,客户退單棄嬰或被販賣

卵妹、代媽、手術室,在做了6年代孕產業的劉海(化名)口中,眼下,廣州至少有3000家代孕中介公司,包括卵妹、孕媽及託管中介,行業越來越細化。”

日前,新京報記者前往劉海所在的代孕機構暗訪發現,他們在一個小區內租了10多套房,每個房間都住了兩三名代媽。

劉海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因國內禁止代孕,近兩年很多代孕機構就做起跨國業務,“我們那時候帶國內客户到泰國做手術,一天一二百號人。”除了國內的代媽,還有中介從越南、柬埔寨、緬甸等國家尋找代媽。“這些國家的女士代孕價格相對較低,有的人是以旅遊簽證進入中國,存在非法滯留的問題。”

在這條地下“流水線”上,代孕產下的嬰兒同樣命運難測。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有代孕機構在遭遇客户退單後,就尋找賣家,販賣嬰兒。

地下代孕“流水線”:“手術室”裏的孕媽、卵妹和被退單的棄嬰

一家代孕中介在黑板上介紹代孕的價格、流程等。

據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介紹,代孕嬰兒在生產時,有一些代孕機構會買通醫院,讓孕媽冒用客户的身份住院,以便客户順利拿到孩子的出生證明。對於不願提供身份證給孕媽住院的客户,中介則會將出生證賣給非法收養嬰兒的家庭。“如此,賣掉出生證的中介,也成了拐賣兒童的幫兇。”

1月20日,廣東一家代孕機構的工作人員以16萬元的價格,販賣一名預產期在2月份的女嬰。記者在中介的朋友圈中看到,其朋友圈中發佈有大量的代孕、胚胎移植成功信息。

電話中,該中介介紹,代孕媽媽產期臨近,但客户只要所懷龍鳳胎中的男嬰,只得賣掉另一個女嬰。對方拒絕提供代媽信息,稱可到廣州面談,和代媽一同到醫院體檢,保證嬰兒健康。

據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透露,去年11月,該中介就曾向其“推銷”被代孕客户遺棄的嬰兒,“帶出生證一起22萬。”

針對代孕亂象,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副教授李曉農稱,目前國內因為倫理爭議和社會各界對代孕的認識不夠統一,有關輔助生殖技術的法律遲遲未能出台。這意味着,代孕還處於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

專攻醫療案件的北京丁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丁國文表示,關於代孕國內還沒有有效法律,現在依據的還是原國家衞生部的規章。“代孕本身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做。在法院判決中,往往會認為代孕違反公序良俗,否定代孕合同的有效性。此外,代孕還有一些法律風險,比如錢財詐騙、非法拘禁等罪名。”

新京報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一樁涉及代孕的民事糾紛中提到,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約定的代孕、出生嬰兒性別選擇的內容違反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並非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無效。且我國衞生部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此外,2017年6月,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曾審理一起“少女賣卵致重傷”案。17歲少女梁某在代孕中介的安排下在一處無名別墅進行取卵手術。後經鑑定,梁雙側卵巢破裂須手術治療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此案背後協助賣卵和代孕的兩名中介團伙成員被判非法行醫罪,分別獲刑一年和十個月。

近日,“代孕”再次引爆輿論。中央政法委員會官方公眾號“政法委長安劍”發文稱,在我國代孕行為是禁止的。“把女性的子宮當作生育工具,把新生的生命當作商品買賣,甚至隨意丟棄,這條隱秘的黑色產業鏈打着法律的擦邊球,不止損害女性健康、物化剝削女性,更是踐踏公民權益、敗壞人倫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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