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網上看到一個題主提問説,自己有一個鄰居老太太,因為是拆遷户得了360萬,王老太自己有一兒一女,就想着兒子在大城市裏面還沒有買房子,給300萬給兒子在廣州一次性買下一套房子,這樣子孩子上學呀,各方面會更好一些。
而女兒在縣城這個小地方里面,60萬就能買到一套不錯的房子了,於是就想着給女兒60萬就可以了。
王老太覺得自己每個月也有1000來塊退休金,再加上兒子女兒每個月也會給點錢,生活基本上也夠用了。然後就按照她想的那樣,把300萬給了兒子,60萬給了女兒,自己是一分錢都沒留。然後王老太就靠着每個月1000來塊的退休金,加上每個月幾百塊的租金,和孩子們給的一些錢,生活得也算不錯。
沒想到,王老太70歲之後覺得自己做飯,做菜,腿腳不太方便,再加上自己有高血壓,隔一段時間就要去醫院,太麻煩了,就想去跟兒子一起生活,但是兒子又在外地,就又不想去了。後面去跟女兒説想跟女兒一起生活,女兒卻説拆遷分了這麼多錢只給我60萬,重男輕女,你去找你兒子去。
王老太就試探地跟兒子説要去他那裏住,兒子説我這邊不方便,城市車多人多,我工作也忙,沒有時間照顧你,在大城市你又生活不習慣,你留在家裏面跟姐姐吧,結果兩兄妹推來推去都不願意給王老太養老。王老太每次見人就哭訴,説要是早知道這樣,360萬的拆遷款,還不如自己留點,老了去養老院養老,也不至於現在兒子女兒都不給自己養老,晚年過得如此悽慘。
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還有很多很多。我自己身邊也碰到過,一對老夫妻,家裏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因為村裏要鋪一條路,所以徵用到土地了,這個土地是有國家補貼的,最後到老人家手上的有八九十萬。
夫妻倆平時最疼愛小兒子,然後就給老大老二各分了20萬,剩下的就都給小兒子了,女兒是一分都沒有。最後分家之後,三個兒子都去縣城買房了,但是誰都沒有把這夫妻倆接過去一起住的想法。夫妻倆人也跟三個兒子説過,但是每次換來的卻是兒子們的責罵,最後老人沒有辦法,只能自己在老家生活。
日子過得很是辛苦,因為老人都沒有積蓄了,所以只能自己種菜,種一些農作物去賣,來維持生活。想想一對七十多歲的老人,走路都不是很利索了,還要天天扛着鋤頭去地裏面勞作,老了還是這麼累,該是多麼地心酸。
可能老一輩重男輕女的思想比較嚴重,總是覺得只有兒子才是給自己養老的,所以會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給兒子,久而久之,兒子就會覺得父母所有的東西,理所當然都是自己的,自然也就沒有感恩父母這一説了。不會感恩的孩子,自然也就不會想着去贍養老人了。
老人應該怎樣做,才能讓自己的晚年過得更好
事實上老年人手上有錢,建議這樣分配,聰明的老人都會把手上的錢分為三份,這樣子公平,老年才會更幸福。我們會發現,如果説老人沒有錢,那該誰養老就是誰養老,或是子女多的話,輪流照顧老人都是有的,而且也都和和睦睦的。但是如果老人有了錢分配不均勻的話,可能會導致,老了之後沒有人養老。
所以聰明的老人會把自己的錢分為三份,一份就是自己養老的錢,這份很重要。無論是老人老了之後,還是媽媽生完孩子,我們都要注意,首先媽媽要對自己好才能對孩子好,懂得愛自己的人,才有能力去愛別人,而老人家老了之後養老也是需要錢的。
比如説360萬,可以留個200萬給自己,以後找個好一點的養老院也好過沒人照顧,剩下的錢就看最後誰照顧自己,就給誰就好了。兒孫自有兒孫福,父母負責把他們養大成人之後,是沒有義務再幫助他們了。如果以後誰需要什麼幫助,父母可以適當幫助。而不是一味地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給他們,自己一分不留。
第2個就是可以給一部分錢給兒子和女兒,但是兒子和女兒建議是一視同仁。當然也要具體看什麼情況,比如説360萬,可以一人給80萬,一人給50萬,那還剩下60萬,那就可以留着,以備不時之需,比如兒子或者女兒有個什麼事情,自己可以支援一些,或者孫子要上大學了也可以幫助一點等等,這樣子會更好一些,所以老人家的錢也要懂得去分配。
當然作為子女的話,父母養自己長大而自己給父母養老這事,可以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也是有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的,那至於説是兒子還是女兒養老,現在一般來説是兒子養老,但是如果兒子沒有時間,或者説在外地的話,家是本地的女兒,也可以幫助幫養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