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局召開《2021年藥品目錄》專家論證會

根據《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的通知》(醫保發﹝2021﹞50號)要求,為進一步完善我市藥品目錄管理,確保參保患者及時享受相應醫保待遇。2021年12月15日,市醫保局在前期徵詢定點醫療機構意見的基礎上,特召開現場專家論證會,局醫藥服務處、定點醫療機構醫藥學和醫保專家代表等20餘人參加會議。

市醫保局召開《2021年藥品目錄》專家論證會

會上,局醫藥服務管理處表示,將嚴格執行2021版國家藥品目錄,並同步調整我市特定病待遇(含特定病藥品)、門診慢性病待遇相應藥品目錄。此次藥品目錄調整,要立足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綜合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參保人負擔水平和臨牀用藥需求,合理確定藥品個人自付比例和待遇水平,確保醫保基金可持續。

論證過程中,針對2021版國家藥品目錄中新增的74種藥品,專家們遵循臨牀需要、合理診治,實事求是等原則,依次給予專業性評審意見,並提交了專家論證意見書。其中,專家提出部分抗腫瘤藥物、精神分裂治療藥物價格昂貴且臨牀價值高不可替代,患者經濟負擔重,建議適當下調個人自付比例。此次專家論證,為我市按時落地2021版國家藥品目錄提供了科學依據,有望進一步為參保患者減輕醫藥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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