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解析“人民法院台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電 (記者 李晗雪)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5日在北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14日發佈的“人民法院台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體現出人民法院辦理涉台案件工作中“強化全面平等保護”等特點。

國台辦例行新聞發佈會當天舉行。馬曉光應詢介紹,“十大典型案例”選取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落實落細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切實維護台胞合法權益的代表性範例,為人民法院辦理涉台案件提供具體指引。

他指出,這些案例體現出人民法院辦理涉台案件工作的三方面特點。一是強化全面平等保護。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廣西、四川等地法院及時出台具體工作意見或實施細則,維護台胞平等訴訟權利,對台胞在大陸享有各項政策優惠、補貼、獎勵、激勵、准入等同等待遇過程中遇到的糾紛及時提供司法救濟。

二是着力優化營商環境。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等地涉台案件較多的人民法院均成立專門涉台審判組織,依法保障台胞在大陸的投資安全、財產安全。

三是堅持提供優質訴訟服務。如北京、天津、福建等18個地方法院與當地台辦合作建立涉台糾紛協調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作用。

馬曉光還介紹了檢察機關涉台工作情況,包括近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編寫的《“親清”檢察藍——檢察機關服務枱胞台企手冊》一書正式出版,為廣大台胞台企提供了內容詳實、生動實用的法治工具書。

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馬曉光應詢表示,對攸關兩岸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大陸方面均高度重視、認真負責,依法及時妥善處理,盡最大努力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在遣返台灣罪犯和犯罪嫌疑人方面,大陸方面善盡自己的努力,不存在包庇或者選擇性遣返的問題。

關於近期有台商反映受到疫情防控影響,馬曉光強調,疫情防控涉及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高度重視,每個人、每個企業,包括台商台企都有義務、有責任按照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信廣大台商台企能夠充分理解。有關地方也會統籌疫情防控工作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去年出台的助力台企“11條措施”,為台胞台企做好服務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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