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10日發佈一則懸賞執行公告,如能找到這家名為成都微記廣告有限公司,可以領取執行到位數額10%的獎勵金。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有效地執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權威,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海淀法院發佈懸賞執行公告。
被執行人為成都微記廣告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市瑞思教育諮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區青羊大道129號1樓,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1050643160636。法定代表人:劉鳳銀,總經理。執行標的總額:本金380908.5元、利息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未到位標的金額:本金380908.5元、利息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懸賞金額為:凡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的,查找到上述被執行人成都微記廣告有限公司實際經營地或其財產(不含本院已經掌握的財產線索)並執行到位的,給予被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具體聯繫方式:聯繫人:劉賽法官;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海淀法院執行局;聯繫電話:010-82956081 、18515510169
法院表示,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嚴禁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舉報人可採取電話、郵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海淀法院執行局進行舉報。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 高健
編輯 王海萍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