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觀察丨美國警察暴力執法為何是體制的原因?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如果問美國人,生活中最害怕的事情是什麼,排在第一位的恐怕不是什麼校園槍擊案,也不是種族騷亂。實際上,連新冠肺炎都無所畏懼的美國人,卻唯有對警察心懷畏懼。很多美國旅遊攻略上,對遊客的安全提醒中,第一條就是務必聽從警察的要求。否則,下場輕則被揍得鼻青臉腫,重則可能就會挨槍子兒了。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現象,絕不是旅遊攻略的多此一舉。紐約市警方曾在臉書上發起過一項活動,號召市民發表分享“警民一家親”的照片。結果大家上傳的多是警察在紐約大街小巷毆打平民的圖片,搞得這項活動被迫草草結束。平心而論,紐約的治安,在全美各大城市中還算不錯的,比底特律、聖路易斯、新奧爾良等中西部城市要好很多。在治安不好的地區,惹毛了警察,結局恐怕決不是挨一頓胖揍了,很有可能會付更加慘痛的代價。
△黑人死於警察槍下的幾率遠高於白人(圖中四個柱形條表示,被警察殺死的族裔人數佔該族裔總人數的比例,從左向右分別是黑人、拉美裔、白人、其他族裔)(圖片來源:《華盛頓郵報》)
由於不相信FBI的官方統計數據(FBI自己也承認其數據“不完整”),《華盛頓郵報》從2015年開始,根據地方媒體的新聞報道,獨立統計各地警察執法時受害公民的案例。其數據顯示,每年死於警察執法的人數將近一千人,遠高於FBI公佈的數據。
美國警察的種族主義根源
在美國黑人家庭,教育孩子總會叮囑一點:作為黑人,被警察找理由盤問的概率很大,遇上這種情況千萬不要頂嘴,否則後果非常危險。《華盛頓郵報》調察報告顯示,死在警察槍下的黑人數量,其比例遠高於其他族裔。其實,不只是死亡案例,黑人遭到警察針對性的暴力執法,是不能用黑人羣體相對貧窮、犯罪率高來解釋的。因為在美國,警察這個行業從誕生開始就與種族主義密不可分。
△美國警察制度的起源之一——南方地區負責抓捕和監視奴隸的巡查隊。圖中英文為“奴隸巡邏隊,(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的民兵”。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允許公民有攜帶武器的自由,南方奴隸主藉此組織起武裝民兵,維持治安,抓捕逃亡黑奴。(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美國是個聯邦制國家,地方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不是上下級的關係,聯邦政府對各州州內事務的影響能力非常有限。具體到治安方面,州、縣、市各級政府都有完全獨立的警察隊伍,經費由地方財政撥款,且互不隸屬。美國最早的警察部門也不是中央組建,而是地方社區自發組成的治安隊(Vigilant),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紀初的英國殖民時期。那個時候,很多地區,特別是南方各殖民地的治安隊,最重要的功能是抓捕逃亡的黑人奴隸和鎮壓奴隸起義。
南北戰爭之後,美國廢除了奴隸制,但南方各個前蓄奴州的警察隊伍不但不尊重黑人的權力,反而成為種族主義者們用“合法”手段限制黑人權力的工具。黑人經常被警察以各種輕微罪名關進監獄,隨即轉運到與地方司法體系有關聯的農場或林場強制勞動,奴隸制就這樣又以一種新的方式在南方延續了下來。雖然表面上不會承認,但種族主義傳統卻深深植根在美國的警察隊伍當中。
美國警察為有錢人服務
由於美國各地警察局的經費來自地方財政,警察們優先考慮的是如何服務於地方的有錢階級,即他們的金主。這也意味着美國的地方警察先天還帶有強烈的階級屬性。
△美國加州洛杉磯縣貝弗利山市警察署的徽章。貝弗利山市警察因為一部電影《貝弗利山警察》而出名,該市富人云集,警察兢兢業業,嚴於執法,因此治安良好,城市風貌井然有序,與周邊拉美裔、黑人聚居的城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圖片來源:貝弗利山市警察署官網)
且不論歷史上,像福特這樣的大企業,可以公開使喚警察暴力鎮壓工人,造成工人們的嚴重傷亡。單看當下的美國,加州洛杉磯縣貝弗利山市千萬豪宅外的馬路上,隨時都有警車在巡邏,就怕有小偷從哪位大佬家順走點啥。同在洛杉磯縣的拉美裔貧民區,街上卻是另外一番景象。槍擊案、販毒案、黑幫火併是常事,警察也不願在這些危險的地區浪費太多時間。
美國的治安狀況呈現嚴重兩極分化現象,富人和中產區比較安全,窮人區很危險。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警察執法力度不均衡密切相關。
美國警察沒有保護公民安全的義務
美國的警察不僅帶有濃厚的種族主義和階級統治工具的色彩,還是一個無法被監管的團體,由此致使他們在執法時隨意性很大。雖然很多警察局將“保護(民眾)服務(民眾)”(Protect and Serve)當做團隊口號,但是從法律上來看,美國的警察實質是沒有保護公民安全義務的。警察不能保護民眾,這種怪現象源自美國司法機構對警察暴力執法行為的“呵護”。
1981年沃倫訴哥倫比亞特區一案中,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裁定警察在執法時沒有義務保護特定公民的安全。在1983年的德山尼訴温尼巴哥縣案、2005年岡薩雷斯訴石頭堡鎮案等一系列類似案件中,美國最高法院還再三確認,警察及政府官員沒有盡到保護公民的義務時,也無需被起訴,即擁有所謂的資質豁免權(Qualified Immunity)。
△資質豁免權是美國警察能夠為所欲為的法律依據之一。(圖片來源:NPR)
資質豁免權是20世紀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時期的產物。那個時候,反對種族隔離的口號此起彼伏,警察粗暴鎮壓抗議羣眾,因此產生了很多法律訴訟。
在皮爾森訴雷(Pierson v. Ray)一案中,被稱為自由主義憲政革命主導者,廢除了美國種族隔離法的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及其他大法官,以壓倒性多數(8比1)的投票結果,確認警察執法時有資質豁免權。簡單來説,只要沒有證據表明政府官員知法犯法,故意違憲,那麼在他們履行自己職責時,“無意”違法,是能免於民事訴訟的。這就給警察開了綠燈,賦予了警察執法時極高的自由處置權。
警察的這些作為,不僅得到美國司法機構的庇護,還能在立法者和行政者那裏得到默許。美國各地大大小小的警察工會,是歷屆大選時最堅定的保守派,與秉持保守主義的共和黨一脈相承。不僅如此,警察工會還高度團結,擅長利用自身對地方治安權的控制,來杯葛一切企圖限制警察行為的立法和行政企圖。例如,去年以來激進的進步派一直要求減少警察經費,警察們就會以“減少對中產階級居住區的執法力度”,導致治安惡化,激起民眾不滿,來迫使那些靠選票吃飯的政客們就範。因此,共和黨支持警察工會的主張,民主黨畏懼警察工會的能力,加之各地警察本來就不受中央控制,這就使得本該是充當法律之盾的警察隊伍變了樣。
△肖萬被定罪,只是為美國民眾長期積累的不滿提供了一個發泄的渠道。美國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沒有重大改革,警察暴力行為還會長期持續下去。(圖片來源:ABC)
前不久,弗洛伊德案件的審理工作終於以肖文被判有罪而告終,但這並不意味着美國社會能夠真正解決警察暴力問題,更多是因為參與案件審理的陪審團,迫於壓力犧牲掉“出頭鳥”肖萬,平息眾怒。弗洛伊德一案,與其説是“黑命貴運動”的勝利,不如説是美國社會給了普通民眾一個出氣口,發泄一下不滿而已。
我們可以看到,就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警察暴力執法事件仍在全美各地繼續發生。這表明美國警察的種種作為,其實是國家體制出了問題。更有甚者,因為警察掌控着治安大權,一旦地方或聯邦政府頒佈了妨害警察既得利益的政策,比如削減警局經費,他們就通過怠工的手段,造成中產和窮人居住區治安的惡化,激發選民對當局的不滿,從而推動自己支持的政黨(通常是各地的共和黨)上台執政。如果不改變美國司法體制對警察的縱容,不限制警察工會的政治影響力,警察的暴力執法還會像其他困擾美國社會的頑疾一樣,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