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將個税最高邊際税率降到25%,該降嗎?怎麼降?

  作者:陳益刊

  全國兩會召開在即,一些代表委員呼籲降低個人所得税(下稱“個税”)最高邊際税率。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建議,將個税最高税率降至25%以下。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院長秦榮生則呼籲,將個税最高邊際税率降至25%,並相應調整税率和税率級距。

  目前中國綜合所得個税採取超額累進税率,共有3%、10%、20%、25%、30%、35%、45%七檔税率,其中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42萬元以上,相應適用後三檔税率,其中全年應納税所得額超過96萬元的部分,才適用最高的45%税率。

  為何降低個税45%最高邊際税率?

  朱列玉在《關於將個人所得税最高税率降至25%以下的建議》一文中,詳細列舉了降低個税最高税率原因。第一財經記者歸納起來大概有以下幾點:

  與國際上主要國家相比,中國個税最高邊際税率偏高,不利於吸引國際高端人才;現行個税高税率下貢獻收入較多的是工薪階層,而富豪的收入來源絕大部分是股權轉讓等收入,適用20%税率,通過高税率緩解收入差距的作用比較有限;過高的税率導致個人進行税收籌劃,造成税基流失,高税率並未帶來高税收;降低個税税率有利於拉動內需,促進國內大循環;個税最高邊際税率40年未調整,而同期的企業所得税税率降至25%等。

  事實上近些年降低個税最高邊際税率呼聲不斷。比如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曾建議,個税最高邊際税率可從45%降到33%;重慶市原市長黃奇帆則建議,將最高邊際税率降至25%。

  不過,也有網友不贊成降低最高邊際税率,認為這樣會讓高收入者少交個税,不利於發揮個税收入分配調節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個税最高45%税率對應的是個人綜合所得收入,即工資薪金、稿酬、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高收入者主要是專家、學者、科技人員等。而像富豪收入更多地來源於利息、股息、紅利、財產所得等,適用20%比例税率。因此從更好地發揮個税收入調節分配作用來看,首先要擴大綜合所得範圍,除了長期資本利得收入外,其他各項收入均應納入綜合所得,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税率。

  “然後適當降低税率和調節税率級距,比如最高邊際税率可以降至30%~35%之間,擴大低檔税率級距,這樣一方面避免過高邊際税率的負面影響,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負,同時最高邊際税率維持適當水平,可以起到收入分配調節作用。”施正文説。

  去年底,財政部部長劉昆曾撰文指出,“十四五”時期將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度。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徵税的所得範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體系。

  多位財税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十四五”時期個税改革仍將繼續,但重點不再是大規模減税,而是讓税制更加公平。未來經營所得有望率先納入綜合所得,部分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望提高,海外高端人才個税税率有望適用較低税率。

  2019年正式實施的個税改革,通過提高起徵點、擴大低檔税率級距和新增6項專項附加扣除,讓2.5億人享受到減税紅利,官方數據預估減税規模超過5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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