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菌農藥的使用是否必須經過安全間隔週期?不經過安全間隔期會有多大危害?當地存在的“無害共識”到底科不科學?
近日,有業內人士向媒體爆料稱,在沃柑的主要產區廣西南寧武鳴區,部分果商為保證沃柑品相,防止腐爛,在將沃柑經過抑菌農藥浸泡或噴灑時,擅自調高抑菌農藥的稀釋濃度,並且浸泡後的沃柑未經存儲安全間隔期,直接被送往市場銷售。
首先要指出的是,這一“315”暗訪報道里提到的抑黴唑、咪鮮胺、24滴、百可得等抑菌類農藥,並不是禁藥,而且通過抑菌農藥浸泡等方式為水果保鮮,延長存儲週期,也是很正常的做法。但從報道來看,使用抑菌藥的環節明顯存在着諸多安全問題。
比如,一些果商並未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量進行稀釋,違規用藥;再如,沃柑浸泡過藥水後也沒有進行必要的儲藏降解就直接上市,安全間隔期遭忽視……
前述抑菌農藥儘管可以公開使用,但事實上,它們都有明確的毒性。過量用藥,或者在用藥浸泡沃柑後,沒有間隔30天到45天的安全週期就上市銷售、食用,都可能存在着農藥殘留的風險,這無疑給食品安全造成了不小的隱患。當地果農表示“自己不吃”就是一個例證。
就此次曝光的問題來看,最讓外界驚愕的,反倒不是一些果農濫用抑菌農藥,而是這種濫用藥的違規行為,已經成為一種產業鏈上的公開秘密——不僅僅是果商,像當地的一些農藥商及洗果廠,為了推銷產品、業務,都表示浸泡完“可以直接上市”。
那麼該追問的是,沃柑違規用藥成為行業潛規則,當地的相關職能部門是否知情?是否採取過專門的監管措施?
此外,該報道中還有個細節值得一提,當地果農果商、農藥商、洗果廠乃至廣西柑橘行業協會負責人,都表示泡藥沃柑可以直接上市,不需要儲藏降解。甚至連江蘇、陝西等多家抑菌農藥的生產廠家都回應稱,“不用儲藏”,註明安全間隔期只是為了“應付農業部”。
這其實已説明,從前端的農藥廠商到終端的果農方面,對抑菌農藥的使用是否必須經過安全間隔週期,是存在着一定的“無害共識”的。某種程度上,這也正是當地沃柑行業濫用抑菌藥的一個深層次原因。只是問題在於,這種所謂的“共識”到底科不科學?
沃柑被有毒性的農藥浸泡完,立即上市很可能帶有殘留,這是一種再自然不過的常識性推測。而且農業農村部農藥處工作人員也提到,“未經儲藏降解果面可能會有農藥殘留,對人體造成傷害”。
那麼,拋開果商、洗果廠等方面不談,為何農藥生產廠家的説法和相關部門出現相互打架的局面?至少,“應付農業部”的説辭,説明相關主體對行業標準以及相應的危害後果,和職能部門並沒有達成一致的認知。
因此,在追問當地行業監管的問題之餘,也要往產業鏈上游進一步回溯,將視角也放到相關農藥的生產使用標準上來。
不管是基於規範地方產業,還是讓消費者安心食用,類似抑菌藥物的危害到底有多大,不經過安全間隔期到底會有哪些負面後果,等等,這些疑問必須要有科學的回應和解答。
(原標題:“果農不吃”的泡藥沃柑,到底有多大危害必須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