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死刑犯要求“槍決”,等來的卻仍是“注射”死刑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美國俄克拉荷馬州懲教署稱,一名要求對自己執行槍決的死刑犯,在當地時間27日被執行注射死刑。

州檢察長約翰·奧康納(John O”Connor)在一份聲明中説,27日上午10點16分,唐納德·格蘭特(Donald Grant)被執行死刑,“沒有出現任何併發症”。在2014年一次執行死刑失敗後,2021年10月,俄克拉荷馬州恢復了長時間中斷的注射死刑。

美國一死刑犯要求“槍決”,等來的卻仍是“注射”死刑

唐納德·格蘭特 圖源:美媒

此前,格蘭特和另一名死刑犯吉爾伯特·波斯特爾(Gilbert Postelle)要求聯邦法官進行干預,允許讓行刑隊來執行他們的死刑而不是注射死刑。法官駁回了初步禁令。格蘭特的律師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要求暫緩執行,但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駁回了這一申請。

根據俄克拉荷馬州檢察長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法庭文件,格蘭特因2001年謀殺兩人而被判處死刑。波斯特爾將在2月17日被執行死刑。

在向法院提交的最初請願書中,這兩名囚犯的律師曾尋求一項禁令,以阻止俄克拉荷馬州使用注射死刑。這些囚犯的律師曾要求推遲執行死刑,等待2月下旬對注射死刑是否符合憲法的審判。

原告在法庭文件中提交的來自“一名經委員會認證的麻醉師和一名經委員會認證的止痛醫學專家”的證詞,聲稱由行刑隊執行死刑——而不是俄克拉荷馬州的注射死刑——是恰當的,因為“槍決可以帶來快速且幾乎無痛的死亡”。

2021年11月30日,俄克拉荷馬州赦免和假釋委員會以4比1的投票結果反對建議寬大處理格蘭特。美媒當時報道稱,在聽證會上,格蘭特的律師辯稱,儘管他們的當事人承認了2001年的雙重謀殺,但他不應該被處決,因為他“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編輯: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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