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全斗煥被人攙扶着走進法院。(韓聯社)
海外網11月30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1月30日下午,韓國光州地方法院對前總統全斗煥涉嫌誹謗死者案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早前,檢方要求法院判處全斗煥1年零6個月。
全斗煥資料圖
全斗煥現年89歲,曾連任韓國第11屆和12屆總統。2018年5月3日,韓國光州地方檢察院對全斗煥提起不拘留訴訟,指控其涉嫌在回憶錄中,歪曲和否認事實,並誹謗死者及其家屬。
全斗煥自稱老年痴呆無法出庭,卻去打高爾夫。
不過,全斗煥以阿爾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惡化為由,一直拒絕出庭接受審理。隨後,法院在被告全斗煥缺席的情況下,對其案件進行審理。然而在2019年11月,他卻被拍到開心打高爾夫,引發輿論爭議。
1996年,全斗煥和另一位前總統盧泰愚並肩受審。
1996年,全斗煥曾因涉嫌軍事叛亂罪等遭起訴,一審時被判處死刑,後來減刑為無期徒刑。1997年12月,全斗煥得到候任總統金大中的特赦,並於1998年初獲釋。2013年7月,全斗煥又被抄家償還贓款。(海外網 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