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經濟發達也有可能會遇到父母包辦婚姻的情況。隨着人們文化知識提高,對於包辦婚姻也有更多的認識,知道由父母包辦婚姻不是正確的事情。那麼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法律怎麼規定的?
網友諮詢: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法律怎麼規定的?
湖北山河(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隆萬花律師解答:
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父母包辦婚姻是不合法的。
婚姻自由,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重要的權利,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權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願決定結婚和離婚,任何人都不得橫加干涉和強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湖北山河(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律師事務所隆萬花律師解析: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還規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
“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綁、吊打、禁閉、強搶等手段,使被幹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暴力干涉”是構成本罪的主要特徵,沒有使用暴力的,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採取的暴力行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不構成本罪。需要指出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在沒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況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的才處理,對於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機關不能主動受理,也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當然,如果被害人受強制或者威嚇而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而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屬於公訴案件,不必由當事人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司法機關可依照自己的權限提起訴訟。
遭遇到父母強制包辦婚姻的人,在還沒有結婚之前就應該要想辦法的去解決這個問題,不要讓錯誤一直持續。想要擺脱父母包辦婚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