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孫科
為駕乘“小電電”戴頭盔立法,你有啥看法?
日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布“關於徵求《河南省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意見的通知”,為更好地助推這一立法工作,即日起,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聯合頂端新聞,廣泛向社會徵求意見。
《規定(草案)》明確,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規範佩戴安全頭盔。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強化宣傳引導、行業示範、動態評估等措施,做好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管理工作。
同時,快遞、物流、外賣等企業應當為從業人員配備安全頭盔,並督促其規範佩戴。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應當隨車配備安全頭盔。
在處罰方面,《規定(草案)》也對我省電動自行車主和乘坐人作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或者乘坐人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十元罰款。
其實,關於騎“小電電”需佩戴頭盔一事,省會鄭州此前已有所行動。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明確了對騎“小電電”未佩戴頭盔行為的處罰措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的,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2022年7月初,鄭州交通統一部署開展“一盔一帶”查處專項行動。1個月的時間,鄭州交警通過微信掃碼教育、糾正交通參與者數量超過31萬人次,其中80%以上為騎電動車不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通過專項行動,在鄭州,電動自行車主已初步養成了佩戴安全頭盔的好習慣。
這次擬出台《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主、乘坐人佩戴頭盔的背後,更多的是對大家安全的負責。
數據顯示,中國每年有6萬多人死於交通事故,其中兩輪車騎車人佔比超過41%,高居首位。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就有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而正確使用頭盔可以大大減輕事故對騎車人的直接傷害,有效降低死亡率。
至於大家關注的處罰一事,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相關人員向頂端新聞記者表示,罰款並不是目的,“對於首次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主、乘坐人,一般會先進行教育、警告,《規定(草案)》也要求,只有多次未佩戴,且拒不改正的,才會被罰款。規定處罰措施,更多的還是為大家的交通安全考慮。”
徵集:
針對《規定(草案)》,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聯合頂端新聞,共同發出徵集——
如果你對《規定(草案)》,有什麼好的意見、建議,歡迎留言,共同助力這一涉及你我生活的立法工作。
時間:
即日起—2023年2月28日
參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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