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談價多人收貨 團伙合謀從緬甸購回毒品4000餘克
正義網張家口7月9日電(通訊員宮英傑)7月7日,河北省沽源縣檢察院依法對程某等6人以涉嫌販賣毒品罪批准逮捕,該案屬於沽源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4千餘克。
該案的線索源於2020年4月17日,沽源縣公安局交警在執勤中發現一名毒駕人員。經訊問其稱毒品是從沽源縣人趙某處購買,沽源縣公安局立即成立了“4.17”專案組,開始對該案立案偵查,隨着調查的深入,趙某購買毒品的上線程某逐漸進入警方視線,偵查機關遂將偵查重點轉移到了程某身上。
經查,被告人程某由於染上了吸毒的惡習,為了支付高額的毒資開始以販養吸。2020年3月下旬,另一被告人馮某和程某就前往緬甸洽談購買毒品事宜。之後馮某於4月初乘坐飛機從張家口飛往雲南,到達雲南以後經過緬甸朋友的推薦,找到當地“蛇頭”幫助其偷渡到緬甸。到達緬甸後,馮某和緬甸的供貨方談妥價格,緬甸供貨方於6月初通過快遞方式將1900餘克冰毒發往張家口並於6月4日到達郵寄地址。馮某同過微信方式告訴程某取貨地址,程某遂糾集姚某、於某、李某前往指定地點取貨。拿到貨後4人駕車回到程某家中,並通過微信視頻形式同緬甸供貨方進行現場驗貨及稱重,程某將冰毒進行了分裝並於次日向緬甸供貨方支付了毒資。第一批毒品交易成功以後,馮某於6月8日從緬甸返回張家口,在返回張家口4天之後,馮某收到了緬甸的供貨方第二批冰毒的到貨信息。在接到信息以後,馮某、程某、姚某、於某、李某前往指定地點取貨,在取貨成功以後返回程某家中,後被緊隨其後的辦案民警當場查獲。經偵查機關現場查驗,該批冰毒重2000餘克。經訊問,上述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指認了其它毒品的藏匿地點,公安機關共計繳獲毒品4000餘克,該案成功告破。
沽源縣檢察院瞭解此案後高度重視,主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偵查,並提出針對性偵查取證建議。偵查機關在偵查終結後提請批捕,該院檢察干警詳細審查了案卷材料並組織召開了檢察官聯席會議,於7月7日依法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程某等6人做出批准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