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治日報消息,5月底,深受福島核事故影響的日本福島縣6名甲狀腺癌患者向東京電力公司(以下簡稱“東電公司”)提出的集體訴訟案在東京地方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原告方稱,東電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核事故導致自身罹患甲狀腺癌,要求東電公司賠償6.1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250萬元)。
福島核事故之後,福島地區甲狀腺癌發病率大大超出正常數值。然而,圍繞甲狀腺癌發病率與核事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日本政府及社會各界存在不同觀點。國際社會認為,本次訴訟系首例福島核事故受害者因健康原因向東電公司索賠的案件,法院是否認定甲狀腺癌與核事故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將對今後的同類訴訟產生較大影響。
圖為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2號反應堆。新華社發
原告當庭哭訴病情
據日本媒體報道,提起訴訟的6名原告年齡在17歲至28歲,此前都是福島縣居民。2011年福島核事故發生時,他們的年齡僅為6歲至17歲。原告律師團首席律師井户謙一在記者會上介紹了6名原告的患病情況。6人中,4人摘除了全部甲狀腺,2人摘除了一半甲狀腺。如果甲狀腺被全部摘除,就必須接受痛苦的放療並且需要終身服用激素。6人有的已經接受了4次手術,有的可能已經發生了癌細胞轉移。
在5月26日的一審庭審中,原告方出庭作證的一位20多歲女性哭訴稱,地震當天她正參加中學畢業典禮,之後在福島縣健康調查中發現罹患癌症。接受手術治療後,她不得不放棄了東京的大學,就讀附近的大學,然而癌症還是復發了,不得不從大學退學接受放療,目前病情不見好轉,甚至持續惡化。除這名女性原告外,另有3名原告也到庭,一邊哭泣一邊參加了庭審。
井户謙一表示,6名原告不但遭受着癌症病痛的折磨,而且還不得不為今後的人生感到擔憂。6人均處於20歲上下的人生黃金時期,然而他們的求學與就業都受到了嚴重影響,此外還對將來的結婚、生育感到不安。
更加令人心痛的是,有人竟稱他們是“福島聲譽的破壞者”,認為他們對福島的復興造成了負面影響。為此,6人不得不在生活中隱忍不言,此次參加庭審也是躲在屏風之後,避免公開露面。
儘管受到輿論質疑的壓力,但原告方仍在法庭上表示“希望瞭解自己是如何患病的,許多比自己年紀小很多的孩子也得了癌症,希望訴訟能夠幫到這些孩子”。
原告方律師團指出,福島縣對核事故發生時年齡在18歲以下的約38萬人進行篩查後,已發現近300名甲狀腺癌患者。他們呼籲更多的受核事故災害罹患癌症的患者能夠站出來捍衞自身權益。
“日本原子彈受害者持有健康手冊,享受終生免費醫療及補貼,政府也應對核事故受害者制定相應的援助機制。”井户謙一談到。
因果關係成為焦點
據日本《朝日新聞》報道,福島核事故與原告罹患癌症有無因果關係成為此次庭審的關鍵點。
原告方主張,兒童及青少年罹患甲狀腺癌的最大發病原因是受放射線照射,正常情況下100萬人中每年只有1至2例,發病率極低。但是福島核事故之後,福島縣38萬兒童、青少年中發現包括原告6人在內的293人發病,發病率達到正常數值的數十倍,核輻射與罹患癌症的因果關係由此已得到充分證明。
對此,被告方東電公司方面在答辯書中稱,原告“並未受到核輻射”,即使受了核輻射“也未達到影響健康的程度”。
關於核事故與福島縣甲狀腺癌多發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的問題,各方意見難以統一。
今年3月,日本NPO法人“3·11甲狀腺癌兒童基金”公佈數據稱,福島縣患癌兒童的二次手術比率正在上升,而且年齡越小,進行二次手術的比率越高。該基金代表理事崎山比早子指出,有10多歲的兒童在經過隨診後被摘除了全部甲狀腺,那些説福島縣“高精度篩查導致病例增加”的觀點並無根據。
日本政界高層中也有聲音認為,核輻射與罹患癌症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今年2月,小泉純一郎等5名日本前首相曾就此問題向日本環境大臣山口壯發出公開書面質詢,並對後者持“兒童甲狀腺癌與放射線影響無關”的立場提出質疑。
但日本國內也有截然相反的觀點。福島縣專家會議雖然承認甲狀腺癌發病率超出日本正常數值數十倍,但仍表示現階段尚不能確定罹患癌症與放射線輻射之間的關聯性;福島縣健康調查評價部認為,存在核事故發生後未能及時禁止的部分受核污染食品流出導致核輻射受害等情況,但不承認甲狀腺癌發病與環境核輻射有關。
針對上述觀點的尖鋭對立,日本《科學》雜誌刊發的《核電站事故與兒童甲狀腺癌》卷首語談到,“對專業人士而言,就如此簡單明瞭的事情開展因果關係的科學論證是極其罕見的”。
審理或將曠日持久
有分析認為,當前日本政府及福島縣地方政府都不認可罹患甲狀腺癌與核輻射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原告方取得法院支持並勝訴的難度很大。原告方律師團也承認,庭審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事實上,受2011年3月11日發生的大地震及海嘯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1至4號機組發生嚴重核泄漏事故。迄今為止,已有至少上萬名原告發起30起訴訟,向東電索賠。
涉及福島核事故賠償的訴訟都經歷了漫長艱辛的過程。針對受災賠償問題,日本文部科學省下設的原子力損害賠償紛爭審查會制定了所謂的“賠償標準”,但因該標準設定過低,受災民眾與東電公司在較長時間內都無法就賠償方案達成一致。截至目前,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對事故災民的賠償問題尚未完全得到解決。
由福島受災民眾發起的集體訴訟案件共約30起,據《朝日新聞》報道,截至今年3月,在全部約30起集體訴訟中,經日本最高法院最終裁定的只有6起。此外,集體訴訟涉及國家賠償的部分,要到今年夏天才能得到統一判決。
目前,福島核事故已經過去11年,至今還有超過3萬名受災民眾在外地避難。對此,國際社會普遍認為,避難民眾正在忍受着背井離鄉、親人分離的痛苦,受核輻射患病的核事故受害者更要遭受病痛的折磨,不應再讓他們遭受等待司法判決的煎熬。日本司法機構應該本着保護和救助受災民眾的原則,儘快推動司法審判並作出公正判決。
記者: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