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健全醫療衞生行風建設長效機制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本報訊(記者 左翰嫡)日前,國家衞生健康委會同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印發《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為醫務人員劃清基本行為底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衞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是在《加強醫療衞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從嚴治理基礎上,從內容到形式的一次升級完善:“《九項準則》制定過程中,我們多次召集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督促及時研判醫療衞生行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和老問題新表現,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前提下作出相應的補充性禁令,如‘不實施過度診療’‘不準接受商業提成’,等等。”

今年以來,駐國家衞健委紀檢監察組將醫療衞生行風建設情況納入與國家衞健委黨組專題會商內容,督促駐在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要求,以整治嚴重影響就醫體驗的患者身邊事和敗壞行業形象的微腐敗為切入點,進一步明確當前行風問題治理的方向目標、工作重點、參照罰則,建立健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

補充擴展內容的同時,《九項準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黨規黨紀、部門規章,增加了處罰參考依據:對於有關人員違反黨紀法律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衞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九項準則》強調了醫療衞生機構對行風管理的主體責任,各級衞生健康部門對行風管理的監督責任。尤其強調對未能落實《九項準則》的行政部門以及醫療衞生機構負責人要進行問責,提升政策效力。

駐國家衞健委紀檢監察組貫通各類監督力量,聚焦打擊行業亂象、推進醫藥購銷領域全鏈條整治、開展廉潔從業專項行動、構建“互聯網+監管”行風舉報平台、實施大型醫院巡查等行風建設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通過貼近監督、專項監督等方式持續壓實責任,確保行風建設“組合拳”落地見效。

“將行風工作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確保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侵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得到整治和查處,推動行風持續好轉,切實維護人民羣眾健康權益。”駐國家衞健委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