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整理自觀察者網、海外網
當地時間3月5日,克里姆林宮新聞處報道,俄羅斯總統普京已經簽署了 “關於履行對某些外國債權人義務的臨時程序”的法令,允許俄羅斯國家及企業以盧布支付外國債權人,以避免在受到資本管制的情況下違約。隨後,俄羅斯中央銀行發佈聲明表示,來自俄羅斯和未加入對俄製裁的國家的債權人將能夠在獲得特別許可的情況下以外幣獲得債務資金。
克里姆林宮文件截圖
該法令提供了俄羅斯、俄羅斯聯邦主體、市政機構和居民對外國債權人——即 “對俄羅斯法人和自然人實施不友好行為”的國家有關的人員履行償還義務的臨時程序。
當天,普京已經簽署命令,要求俄羅斯聯邦政府在兩天內確定對俄羅斯聯邦、俄羅斯法人實體和個人實施不友好行為的外國名單。文件中的此類外國債權人包括這些國家的公民,註冊地、主要商業活動地或活動利潤為這些國家的人,以及“受這些外國人士控制的人,無論其註冊地(註冊地為俄羅斯聯邦的情況除外)或主要商業活動地”。
法令稱,該程序適用於每月1000萬盧布(約合81900美元或51.74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以上的債務,按照每月1日俄羅斯銀行官方匯率換算。
根據該法令,為了履行義務,債務人有權向俄羅斯銀行提出申請,以外國債權人或代名人的名義開設C類賬户,用於清償有關債務。對於與發行證券有關的債務,債務人可以向非銀行信貸組織提交此類申請。
C類賬户將包括在本法令生效前以非居民外國債權人的名義或以外國被指定人的名義開立的託管賬户。
法令中提到的C型賬户制度在2002年由俄羅斯銀行董事會決定建立,賬户本身以盧布保存。
近日,受制裁影響,以外幣計價的俄羅斯公司債券暴跌。俄羅斯政府對制裁的回應是大幅減少外匯儲備,這可能會限制債券持有人收取利息和本金。
俄羅斯央行的聲明
而俄羅斯央行則指出,俄羅斯的居民債權人和未加入對俄羅斯制裁的國家的債權人,將能夠在既定的債務義務範圍內以盧布獲得俄羅斯聯邦居民現有債務義務下的資金,金額為支付時匯率的盧布等值。如果獲得特別許可的情況下,則以債務貨幣獲得。債權人收到的盧布的使用沒有任何限制,包括貨幣轉換業務方面。
俄央行表示,建立特殊的臨時償債程序是為了維護俄羅斯市場的金融穩定,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使俄羅斯的借款人和債務證券發行者能夠及時、充分地以盧布和外幣償還債務。
莫斯科街景
據法新社7日報道,俄羅斯政府當日宣佈,將暫時允許俄羅斯企業及個人,以俄羅斯法定貨幣盧布償還不友好國家的債務。
俄羅斯政府7日批准了不友好國家和地區名單,包括美國、歐盟成員國、澳大利亞、英國、加拿大、摩納哥、韓國、日本和瑞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