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一張遊戲卡牌拍出8000萬,抬價者應慶幸法院“救他一命”

也許抬價者出於跟隨心理,純粹想湊個熱鬧,但別忘了,一旦介入公共事務領域,佔用了公共資源,就必須要負起相應的責任。

6月21日下午,一場司法拍賣登上微博熱搜:評估價僅為100元的“青眼白龍金卡”,競拍價格竟突破了8700萬元。隨後,阿里司法拍賣發佈公告稱中止了此拍賣,理由是“拍品與實際競拍價格嚴重不符,可能存在惡意炒作與競價行為”。

從拍賣記錄來看,該卡牌起拍價80元,評估價為100元,拍賣保證金100元,加價幅度為1元。16時開拍後,價格在短時間內迅速抬升。16時09分,價格突破100萬元,16時17分突破1000萬元,16時25分突破5000萬元……最大的加價出現在16時31分26秒,價格從74296092元躍上83246093元,幅度近1000萬元。

這場拍賣的瘋狂程度完全讓人目瞪口呆,最終被緊急中止時的拍賣價停留在87326098元,在競價榜上力壓167套無錫房產。

快評丨一張遊戲卡牌拍出8000萬,抬價者應慶幸法院“救他一命”

↑被拍賣的遊戲王卡牌“青眼白龍”

事後,阿里拍賣方面表示,“我們只是一個技術平台,中止拍賣的是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管參與拍賣的網友們是出於什麼心理,最終那位抬價網友都應該感謝法院方面“救了他一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重新拍賣的價款若低於原拍賣價款,所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等,由原買受人承擔。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足以彌補該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則以該保證金填補差價,原買受人無須另行承擔責任。若其所繳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該差價等費用損失的,則由原買受人承擔不足部分。

也就是説,如果這一次拍出的價格是8732萬元,沒成,而假設第二次拍賣成交價為50萬,這當中的差價,要由這一次的那位抬價者來補足。至少從經濟角度來説,這可一點也不“好玩”。

更不用説,在公開拍賣中惡意抬價、擾亂拍賣秩序,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因此,玩歸玩、鬧歸鬧,若不把法院公開拍賣的嚴肅性當回事,必然要付出慘痛代價。這一回,是法院叫停,下一回,那些抱着僥倖心理的人,還會有這樣的好運氣嗎?

也許有人會問,這張遊戲卡牌為什麼會被拍賣到天價,它真的值這個價格嗎?

圈外人可能很難理解這張“青眼白龍”的價值,但對遊戲王的粉絲來説,這張卡牌的意義可不一般。物以稀為貴,在一個特殊的圈子裏,一件特殊的道具出現溢價情況,也很正常。

不過,凡事都有個“度”。一旦超過了界限,就會陷入荒誕的境地。也許抬價者出於跟隨心理,純粹想湊個熱鬧,但別忘了,一旦介入公共事務領域,佔用了公共資源,就必須要負起相應的責任。

另一方面,“青龍白眼”的傳説是怎麼風行起來的,同樣值得關注。互聯網上流傳着很多相關故事,把這張遊戲卡牌吹得神乎其神。個別遊戲自媒體只顧賺取流量和博取關注度,或並不關心事件的可靠性,極易造成真假信息難辨的混亂景象。

這一次的抬價者,是不是輕信了謠言,誤以為這張卡牌真有無法估量的價值,我們不得而知。但這種炒出來的氛圍和熱度,顯然衝昏了一些人的頭腦。

這場風波沒有給抬價者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其應該感到慶幸,此事留下的教訓更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在小眾圈子裏玩歸玩鬧歸鬧,一旦迴歸現實,所有行為都應受到法律規則的約束。否則,後果就不那麼“好玩”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滬生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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