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法院刑事速裁法庭。潘珂瑩 攝
刑事速裁法庭無接觸科技審判庭。潘珂瑩 攝
張家港法院刑事速裁法庭。潘珂瑩 攝 刑事速裁法庭無接觸科技審判庭。潘珂瑩 攝
張家港位於長江之濱,充盈着江南水鄉的靈氣,更激盪着“團結拼搏、負重奮進、自加壓力、敢於爭先”的張家港精神浸染下的鋭氣。
2019年10月,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設立江蘇省首家刑事速裁法庭,聯合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構建公檢法司一站式辦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機制。截至2021年1月,該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結案件1139件,實現多數刑事速裁案件“今天立明天結”,部分案件甚至可以“當天立當天結”,開闢了刑事速裁的新天地。
■“一體辦公”
講協作不避爭議
“被告人徐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法槌敲響,一起盜竊案件的審判落下帷幕。該案系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與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聯合下發《關於“一站式”辦理刑拘直訴案件的工作意見》後審結的首例刑拘直訴案件,從公安局刑拘到法院宣判,僅歷時7天,從立案到宣判僅用時41個小時。後來又刷新了紀錄:2019年11月,該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劉某盜竊案,從公安局刑拘到法院宣判僅用時21個小時。
為什麼要推進一站式刑事速裁機制?據張家港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朱劼純介紹,2019年8月20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辦理認罪認罰刑事案件指導意見》,明確各地區人民法院可以會同各地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推廣“一步到庭”“刑拘直訴”等經驗做法,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效施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推進深化訴訟制度改革的精神和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張家港法院於2019年10月聯合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構建公檢法司一站式辦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機制。在前期協作的基礎上,張家港各政法單位又於2020年6月出台《張家港市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分類辦理工作意見》,推進刑事案件簡案快審。
刑事速裁何以高效運轉?記者走進了張家港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刑事速裁法庭是一棟兩層小樓,有審判區、羈押區和辦公區。該庭位於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和看守所旁,與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檢察院派駐檢察室、司法局律師值班室構成一體化的多功能綜合辦案中心。從看守所的被告人通道,就可直接進入刑事速裁法庭內的無接觸科技審判庭。
一站式刑事速裁機制如何高效運轉?張家港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沈麗説:“這得益於我們利用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與檢察院、公安局實現信息共享。”在刑事速裁法庭,通過張家港法院刑庭庭長沈堅的介紹和演示,記者看到,檢察院閲卷完畢後,在推送起訴書的同時將公安卷推送至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法院工作人員可利用該平台進行快速立案、電子閲卷以及送達文書等工作,大大縮短了原本紙質卷宗流轉的時間,提升了辦案效率。
據瞭解,以往該院刑事簡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需要七八天時間,而現在對於適用一站式刑事速裁機制的刑拘直訴案件,公安局可以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受理案件後,查清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就可在刑拘期內審結。
一站式刑事速裁機制讓多方受益。“以前,一些案件中不符合逮捕條件的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可能會‘玩失蹤’或再次犯罪,很讓我們頭疼。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能離開所居住的縣市,需定期去公安局報告,對當事人來説很麻煩,對保證人來説也是負擔。現在案件在刑拘直訴期內審結,解決了上述難題,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另外,看守所與刑事速裁法庭僅一牆之隔,公安機關協助押解被告人,大大減少了在途押解時間,也避免了押解途中的風險。”公安局法制大隊中隊長丁宇忠説道。張家港檢察院駐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檢察室主任黃高説:“以前辦刑事案件,公、檢、法三家的工作呈梯次展開,現在通過一體化辦公和運用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很多工作可以緊湊展開,大大節約了辦案資源和時間。”值班律師在刑事速裁法庭內的法援值班室辦公,也避免了重複派駐。一起醉駕案件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審結,被告人陳某在刑期執行完畢後順利和外商客户洽談合作項目,沒耽誤公司的對外合作,陳某對此深表感謝。
一體化辦公為公檢法司辦案創造了方便快捷的條件,講配合講協作很重要,那要是遇到分歧和矛盾怎麼辦?面對記者的這一提問,沈堅説:“如果我們認為檢察院在量刑方面存在問題,我們會建議檢察院進行變更,檢察院如同意則予以更改,如不同意,我們會堅持依法作出判決。”
■“一單到底”
簡程序不減權利
2020年7月23日,被告人沈某某、李某某、呂某某等10人犯危險駕駛罪案件由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向張家港法院提起公訴,張家港法院於當天立案。因10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且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所以該院將這10起危險駕駛類案集中審理。7月24日下午,張家港法院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在刑事速裁法庭內集中開庭審理10起危險駕駛案,並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對10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一個月至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相應罰金。
自刑事速裁程序適用以來,該院積極探索和創新速裁程序快速審理模式,通過搭建一站式速裁辦案機制,破除以往零敲碎打辦理案件的傳統方式,採取集中立案、集中送達、集中開庭宣判的審理機制,實現批量案件集約化高效處理。10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從開庭審理到宣判用時不到半個小時,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和時間。
據沈堅介紹,對於速裁類案件,只有優化並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辦案期限,才能實現快速辦理。該院在整合司法資源、規範辦理流程的基礎上,聯合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三家單位將不同機關銜接而形成的作用相同的重合環節合併簡化,實現同一程序“一單到底”。
一單式告知。對於公安機關辦理的可能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由公安機關在偵查環節整合全流程權利義務事項,進行集中告知,起訴、審判階段,檢察機關、法院簡化告知。
一單式辦理。以往對已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且審判階段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尚未屆滿的,法院需要重新辦理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手續。現在,法院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延續適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辦理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不再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一單式送達。書記員在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時一併送達開庭傳票、審判組織成員通知書、預交罰金通知書等,並核實被告人身份信息等情況,根據需要,可以集中送達,在被告人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可以隨即開庭。
雖然簡化了辦案程序,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如何得到充分保障?帶着疑問,記者走進刑事速裁法庭法援值班室。記者瞭解到,張家港司法局統籌律師資源,在辦案中心派駐值班律師,保障被告人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均能獲得即時法律幫助。值班律師可更加便利地查閲卷宗,及時就有關問題與辦案單位溝通,提高法律幫助的質量和效果。張家港律師協會會長陳尚龍説:“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是從從業律師中選拔出來的優秀律師,確保被告人能夠獲得及時專業的法律諮詢、程序選擇建議、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幫助。”
在刑事速裁法庭,記者通過聽取案件流程環節介紹,進一步瞭解了法院確保被告人適用刑事速裁程序的自願性。
庭前準備階段。審判人員根據在案證據材料,全面充分地核實案件事實情況,告知被告人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涉及的權利義務、是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等事項,聽取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見。
開庭審理階段。審判人員當庭告知被告人庭審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義務,並詢問被告人對起訴事實、證據、罪名、量刑建議以及適用速裁程序的意見。雖一般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但審判人員仍然特別重視核實被告人認罪認罰具結書籤署的自願性、真實性和合法性,確認被告人是否真誠悔罪。
在審理過程中,若發現被告人有以下行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違背意願認罪認罰或者認罪認罰後又反悔;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或其他不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等情況,法院會依法轉換程序,按照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
據統計,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張家港法院速裁程序變更為簡易程序的案件有19件22人,變更為普通程序的案件有10件14人。
■“一步到庭”
提速度不降質量
被告人朱某通過手機網遊與被害人劉某結識,添加微信好友後產生犯意,決定冒充女性與劉某談戀愛,先後以買東西、吃飯、還債等為由騙取劉某8000餘元。檢察院向張家港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該案系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並建議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朱某對此均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
承辦法官楊建軍介紹:“我們在審核在案證據時發現公訴機關對被告人朱某的指控存在偏差,朱某系在認識被害人劉某後產生了詐騙犯意,針對的是特定的被害人,而電信網絡詐騙要求犯罪行為針對的對象是不特定的多數人,電信網絡詐騙的量刑重於普通詐騙犯罪。”經法院建議,檢察院依法變更起訴,並將量刑建議調整為拘役四個月,被告人朱某對檢察院變更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無異議,表示認罪認罰,該院遂當庭判處被告人朱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一步到庭”速度很快,如何在提速時不降案件質量?對記者的這一提問,沈麗説:“我們在牢牢把握證據裁判、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基礎上,簡化庭審程序,實現一庭結案,所以在辦案中能實現快中求好。”沈麗介紹了確保案件質量的具體做法。
實質性審查定案證據。嚴格堅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切實防止因為被告人認罪而降低證據要求和證明標準,對本因“疑罪從無”的案件從輕處理,堅決防範冤假錯案。
全面審查量刑情節。不因被告人“認罰”而忽視量刑情節的審查。重點審查量刑情節是否有證據予以證明,被告人對公訴機關認定的量刑情節是否認可等;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後果以及認罪認罰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從寬的幅度;準確把握罪行的嚴重程度,根據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人身危險性及刑事責任的大小來確定是否從寬、如何從寬,確保刑罰的輕重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避免罪刑失衡。
依法調整量刑建議。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細化量刑標準,確保量刑精準、均衡。如遇到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有異議且有理有據,或者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法院會依法準確裁量被告人的刑罰,不因被告人“認罰”而簡略量刑過程。2018年10月26日以來,適用速裁程序依法調整公訴機關量刑建議的案件有41件,佔同期審結速裁案件的2.7%。
據統計,截至2021年1月31日,該院僅有10件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訴,且無一件發回重審或改判,體現出一站式刑事速裁機制良好的辦案質量和效果。
自刑事速裁法庭成立以來,該院適用速裁程序所涉及的罪名也在擴大,從原先的危險駕駛、盜竊等幾個罪名,已逐步擴大到交通肇事、詐騙、賭博等其他常見刑事罪名。
據瞭解,該院刑事案件適用速裁程序審結的比重不斷提高,基本實現了用30%的審判力量辦理70%的刑事案件,推動刑事簡案快速審理,讓法官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攻堅繁案,真正讓“繁案精審,簡案快審”的目標要求落到實處、見到實效。(鄭衞平 本報通訊員 林操場 沈林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