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的通告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綜合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助力我市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水平,經市政府同意,在我市範圍內,開展第二次電動自行車集中上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上牌範圍: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二、集中上牌時間:2022年9月1日至20日。三、上牌網點:1.5個上牌服務引導點。集中上牌期間,在明珠大道龍山路路口、明珠大道池河大道路口、車站路池河大道路口、龍山路體育路路口、明光大道池河大道路口5個路口交警崗亭設立臨時上牌服務引導點。2.5個電動車上牌辦理點。韓山路郵政網點、車站路郵政網點、龍山路郵政網點、王郢路郵政網點、南湖公園法治廣場警務室共5個電動車上牌辦理點。四、電動自行車號牌申辦流程(一)電動自行車車主可以到上牌網點辦理,也可以通過手機關注“明光交警”微信公眾號,進入“明光市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系統”網上申辦。(二)辦理需要的資料:車主身份證、購車發票或收據、車輛合格證等,並用手機拍照。購車證明及合格證如遺失,應簽署遺失承諾電子書。提交的車輛整車編碼等圖片務必清晰。(三)符合新國標、舊國標的兩輪電動自行車(具有腳踏功能),按規定申辦電動自行車號牌(綠牌),併到上牌點查驗車輛、資料審查,通過後領取號牌並安裝。(四)不符合新國標、舊國標的兩輪電動自行車,申辦臨時通行標誌號牌(白牌),交警部門後台審核通過後,車輛無需到上牌點查驗,資料審查通過後,車主直接到上牌點領取號牌並安裝。臨時通行標誌號牌(白牌)過渡期為三年,過渡期滿後,此類電動自行車禁止上道路行駛。(五)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兩輪電動(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應到交警大隊車管所,按規定辦理登記,領取摩托車號牌。(六)集中上牌期結束後,公安交警部門將不再核發臨時通行標誌(白牌),只受理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五、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市場上銷售,對違反規定的,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六、廣大市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認真甄別,選擇符合新國標的合格產品,銷售經營者應當提供車輛銷售發票和車輛合格證。七、為保障交通參與者安全,鼓勵電動自行車車主購買相關保險,上路行駛自覺佩戴安全頭盔。即日起,交警部門將對無號牌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頭盔等行為,進行查糾並將依法進行處理。八、在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開展集中上牌工作期間,對不服從管理、阻礙執行職務的車主,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特此通告。
明光市公安局2022年8月28日投稿郵箱 :mgsrmtzx@163.com
信息來源:明光市公安局
編輯:張曉敏
責編:朱昱熹
主編:袁恆金
2022.09.05
【來源:明光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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