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為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實現低保等社會救助擴圍增效,切實兜住、兜準、兜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底線,民政部日前起草《關於進一步做好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完善低保準入條件、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方法。以低保申請家庭收入、財產狀況作為低保準入的主要判定依據,並適當考慮其家庭剛性支出情況。不得隨意附加非必要條件。認定大額財產時應綜合考慮困難羣眾實際生活需要,不得以名下有房有車或有市場主體登記等信息就簡單認定為不符合低保條件。
完善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條件。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收入標準放寬至2倍。鼓勵各地制定區別於低保家庭財產狀況的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條件。依靠兄弟姐妹或60週歲及以上的老人扶養或撫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單獨納入低保範圍。
《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具備就業能力的低保對象積極就業,對就業後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低保家庭,可根據家庭成員務工收入情況給予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期。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急難臨時救助。及時將未就業大學生等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
《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全面落實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臨時救助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要加強因疫因災遇困羣眾臨時救助。及時將未就業大學生等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加強與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對經過應急期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後基本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受災羣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防止因災返貧。
要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數據共享和對接機制。對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特別是一些因病因殘因意外事故等支出負擔較重、增收壓力大、返貧風險高的低保邊緣羣體、支出型困難羣體、重病重殘人員等要密切關注,做好風險監測預警,符合低保等社會救助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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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