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時就守寡的母親,含辛茹苦地把三個孩子撫養長大。孩子長大成人,讓她忘記了曾經吃過的苦。她是一位了不起的母親,是一位把心血都投入到孩子身上的母親。當孩子們面臨婚姻抉擇時,傳統的“父母之命”讓她再一次為孩子們做出抉擇。然而,“太過上心”的她卻一次次把孩子推向婚姻的“墳墓”,讓孩子成為了婚姻的“犧牲品”。
大女兒傅榮
作為母親,她違背大女兒傅榮的意願,把大女兒嫁給了一個大十五歲的丈夫。自從結婚的第一天,大女兒已經認為自己掉進了婚姻的“火坑”。原本認為與丈夫有孩子之後,不和的關係能得到緩和,但生下雙胞胎(當時叫雙棒兒)後不久,孩子卻意外夭折了。孩子的夭折,與丈夫性格的不合,讓大女兒傅榮的心徹底“死”了,打算與丈夫就這樣渾渾噩噩地過一輩子。(關於母親一手操縱大女兒傅榮的婚姻和結婚後傅榮的不幸,在我的上一篇文章中有介紹。下面主要介紹母親是如何操縱二女兒傅麗的婚姻)
母親
作為母親,眼睜睜地看着大女兒不幸的婚姻,卻沒有從中吸取任何教訓,甚至對二女兒傅麗的婚姻更是變本加厲。
1912年,隆裕皇太后含淚宣佈退位詔書。延續了268年的大清王朝完了。那一年,二女兒傅麗已經20歲,在當時早已到了婚嫁的年齡。傅麗的一個好朋友給她介紹了一個唱戲的戲子叫蔣興昌。此人,白白淨淨、濃眉大眼、器宇不凡。後來,當朋友把兩人安排在廟會上相見後(當時男女雙方相見一般選擇在廟會),雙方可以説是一見鍾情,當然這一切都是瞞着母親的。
隆裕太后
很快蔣興昌就找了媒婆向傅麗家提親(説親)。媒婆的嘴可是“無敵”的,能把活的説死了,能把死的説活了。在當時如果媒婆得到豐厚的謝禮後,不管男方家的男孩痴呆傻,還是矮窮矬,父母有脾氣,兄嫂很厲害。媒婆的嘴都能一樣一樣的圓通,解説的解説,隱瞞的隱瞞,讓女方家查不出男方家實情。同樣即使女方家姑娘長得蠢笨醜,臉黑麻子多,在家沒規矩,經過媒婆的嘴,卻能讓男方家聽着,反倒喜歡願意。這就是當時媒婆的本事,不服不行。
媒婆
蔣興昌請的媒婆到傅麗家提親,自然把蔣興昌天上地下誇了一番(當然隱瞞了蔣興昌的戲子身份)。傅麗的母親聽到媒婆一説,心裏簡直是心火怒放,畢竟姑娘已經二十歲了,在當時早該出嫁了。傅麗的母親欣然答應了媒婆。接下來,就是用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進行合婚。萬萬沒想到,蔣興昌與傅麗不僅一見鍾情,兩人的生辰八字合婚後為“福德生命”,絕好的上等婚姻,在當時被稱為天作之合。(中等婚姻為“歸魂遊魂”,也可成全男女婚姻,而下等婚姻為“五鬼絕命”不可作姻緣。)傅麗的母親知道後,自然是喜不自禁,畢竟男女是上等婚姻的很少(一般結姻緣的都是中等婚姻)。母親也認為這是上天的恩賜。當然,最高興的還是傅麗和蔣興昌。對於兩位有緣人,似乎事情都是那樣的一帆風順。
合婚書信
接下來,男方蔣興昌家要向女方傅麗家正式“放定”。蔣興昌雖是戲子,但其祖上曾經商,家中頗有餘財。蔣興昌知道傅麗家是旗人,他毫不在乎地按照旗禮進行婚前準備。因為家中比較富裕,在向女方家放定時,蔣興昌做得相當隆重。他準備瞭如意一柄,金鐲四支,戒指、扁方兒、指甲套全部是金首飾,其他還有一些翡翠珠玉等首飾。
如意
當蔣家把這些首飾送到傅麗家後,傅麗的母親心中既喜不自勝又五味雜陳。想想當初,自己的大女兒傅榮,雖然嫁給了旗人,但當時男方家放定時是如此的“寒磣”。簡直與蔣家沒法比,人比人真是氣死人。就在傅麗的母親認為二女兒未來的婆家很“給力”時。一則突如其來的消息讓她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原來,當傅麗的母親向左鄰右舍炫耀未來女婿放定時送來的首飾時,卻無意間聽到未來的女婿是個戲子的消息。這則消息對她來説,猶如五雷轟頂一般,自己好似從山頂跌倒了山谷。她一氣之下找到了當初的媒婆,質問她為何當初故意隱瞞男方的身份。媒婆剛要解釋,只見傅麗的母親上來就給了媒婆一個響亮的耳光。就在媒婆還沒緩過神時,傅麗的母親就撂下話“退婚,堅決退婚。”之後,氣沖沖地回到家,把當初男方家放定的首飾全部扔到了媒婆家。
戲子
自知理虧的媒婆也無可奈何,只能到蔣興昌那裏傳達了傅麗母親退婚的意思。因為當時的人都知道,旗人家的姑娘不能給(嫁)從事兩種職業的人家:第一種從事推頭的,因為這些人都是站着給人推頭,在當時旗人眼裏是下等人。第二種就是戲子,同樣是顧客坐着,而他們要站着表演,當時在旗人眼裏也被認為是下等人。(在《大宅門》中白景琦的妹妹喜歡上了一個戲子,想嫁給他,但遭到了家裏人的反對,最終也沒走到一起。可見在當時大宅門的姑娘要嫁給一個戲子也是不被允許的。)傅麗的母親是傳統的旗人,姑且能讓女兒嫁給漢人,但絕不會讓女兒嫁給一個被旗人公認為下等人的家庭(即使家境不錯)。此時,女兒傅麗與蔣興昌的“上等姻緣”,“天作之合”“良緣天定”早已被母親拋到九霄雲外。
《大宅門》中片段
最終,蔣興昌和傅麗的姻緣在母親的反對下,徹底的“黃”了。兩人的一見鍾情,兩情相悦,怎抵得過母親的傳統觀念。後來,母親把傅麗給(嫁)了一個旗人,教武術的。旗人家庭禮數大,禮數多,傅麗嫁過去之後,雖然小心伺候婆婆,但還是經常被婆婆挑禮,訓斥。
傅麗早上要五點起牀,起來之後先靜悄悄地打掃院子,燒水。進婆婆屋時,要先把鞋子在屋外脱下來(因為花盆底鞋走路有聲響,怕驚醒了婆婆),進屋後把婆婆的尿盆倒了。接下來要把婆婆的茶碗燙一遍,沏上茶,並打好洗臉水和漱口水,一切就做完後,這才能過去請安,把婆婆叫起來,再給點上煙。最後,最費時間的就是伺候婆婆梳理旗人婦女的兩把頭。婆婆起來吃早點(這時,傅麗早已買好了,因為經常有挑着擔子或挎着籃子的小販賣早點,一般是燒餅、油炸鬼、豆汁等。)。
二女兒
婆婆吃早點時,傅麗只能站在一邊,準備隨時伺候着。等到婆婆吃完,傅麗沒時間吃,需要親自準備中午飯。所以,傅麗都是早上和中午只吃一頓。(旗人女人在婆婆面前一般是不允許坐的。)晚上,婆婆還要喝小酒,(旗人婦女喝酒,吸煙是非常普遍的)傅麗還要站在旁邊伺候着倒酒,要吸煙,傅麗要及時給點上。不論婆婆喝酒、吸煙到什麼時辰,傅麗都要站着伺候,即使到子時正(12點)也不例外。當婆婆要睡覺了,傅麗又要請安(晚安)。到這時,傅麗才能回屋睡覺。但她的兩把頭(旗人婦女頭上的法式)是不放開的,因為早上自己梳理很費時間,怕第二天早上婆婆隨時有指示,而不能及時梳理好。所以,傅麗都是帶着兩把頭睡覺,側着身子,或者靠着牀頭箱櫃睡覺。
旗人兩把頭
傅麗懷孕後,還要一直站着伺候婆婆喝酒、抽煙到深夜。一次不小心跌倒,導致流產。失去孩子的傅麗原本已經痛心疾首,卻還是遭到婆婆的訓斥和丈夫的打罵。而傅麗的母親看到女兒的不幸也是無能為力。她沒有了先前拆散女兒傅麗和蔣興昌的那份勇氣了,因為女兒嫁過去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一切都要聽從婆婆的。傅麗的母親心裏雖然有些許的不甘,但她始終不認為當初拆散女兒與蔣興昌的姻緣是錯誤的,而是她對女兒婚姻的一次正確抉擇。二女兒傅麗從此像行屍走肉一般在婆家伺候婆婆和丈夫。她沒有也不敢埋怨母親,而母親也沒有一絲的後悔。因為下面對於自己老兒子(旗人稱呼自己最小的兒子)的婚姻,她依然選擇了橫加干涉,但結果卻讓兒子的婚事變成了喪事。自己成了兒子婚姻裏的“犧牲品”。(接下來將繼續更新,為兒子的婚姻,固執的母親卻搭上了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