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層面劃轉部分國資充實社保基金完成 共劃轉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2日訊(記者曾金華)財政部12日發佈消息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決策部署,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資委密切配合,全力推進劃轉工作。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舉措。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明確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經國務院批准,2018年首先在中國聯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業,中國再保險等2家中央金融機構,以及浙江省和雲南省開展試點。

  2019年9月,財政部等5部委聯合印發通知佈置全面推開劃轉工作,並明確了時間表,即: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於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於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後予以劃轉;地方層面,於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央層面劃轉工作的全面完成,為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體現了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在地方層面,近年來各地陸續發佈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加速推進劃轉工作。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有利於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代際公平,避免將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轉移給下一代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劃轉工作的順利開展,為社保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障。”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白景明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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