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私隱公署新例下首次就涉“起底”罪行作出拘捕

中新社香港12月13日電 香港加強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起底”行為的新法例今年10月生效,新法例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起訴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13日於新例下首次就涉嫌“起底”罪行展開拘捕行動。

根據通報,私隱公署就一宗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的罪行在西九龍區拘捕一名31歲男子。私隱公署透露,事件源於金錢糾紛。

私隱公署在行動中檢獲一部智能電話。該名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私隱公署表示,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公署提醒,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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