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台灣男子在越南運毒 被胡志明市法院判處死刑

本文轉自【海外網】;

兩名台灣男子在越南運毒 被胡志明市法院判處死刑

圖為被繳獲的毒品(台媒)

海外網12月17日電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17日開庭審理一起非法運輸毒品案,法院一審判決江姓與葉姓兩名台灣男子死刑,並分別判處50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3776元)罰金。

台媒援引《越南青年報》消息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17日開庭審理2019年一起非法運輸逾600公斤毒品案,並以非法運輸毒品罪判處2名來自台灣地區的被告死刑。這2名被告分別是33歲的江姓男子與35歲的葉姓男子。

兩名台灣男子在越南運毒 被胡志明市法院判處死刑

圖為被繳獲的毒品(台媒)

台“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張能欽表示,過去3年共有8名台灣人因毒品案而被越南警方逮捕,目前已有3人被判死刑,另有5人因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未獲得起訴。他呼籲,在越南涉毒超過1公斤就會被判死刑,民眾勿持僥倖心理。

報道稱,這起案件是越南所破獲非法運輸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案中,重量最多的一起。根據起訴書內容,2019年4月12日,胡志明市第5郡交警小組透過監視器發現3輛車違規停車,警方懷疑車上載有違禁品,出動人力展開追捕。越南警方最後攔下一輛由葉姓男子所駕駛的7人座汽車,江姓男子也在車上。此外,警方還攔下一輛由代駕公司司機黎黃福(Le Hoang Phuc,越南籍)所開的貨車。

經檢查,警方發現貨車內裝着60個紙箱,每一紙箱內有一個音響,音響裏面有許多寫着“觀音王”的茶包,裏頭藏有甲基安非他命,總重達606公斤。(海外網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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