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公務員交流計劃將於今年復辦 擬延長交流期至3個月
中新社香港2月22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22日在香港特區立法會書面答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因疫情暫停的“公務員交流計劃”將於今年重新開展,首先將開展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交流計劃,擬延長交流期至3個月。
據悉,“公務員交流計劃”由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和內地省市合辦,目的是讓雙方公務員暫駐對方機構交流,通過分享經驗和專業知識,加深認識對方的體制、法規、政策及執行情況等,並加強彼此的聯繫溝通,更可親身體驗暫駐城市的最新發展。
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交流計劃”今年將首先開展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交流計劃。公務員學院正與內地相關單位探討深化交流的可行方案,讓香港公務員有機會較長時間暫駐內地交流,較深度體驗大灣區內地城市的發展,初步目標將交流期由過去4星期延長至約3個月,特區政府稍後會再檢視有關安排。
她也提到,特區政府現正籌備成立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專責發展“北部都會區”的部門,主導和統籌建設“北部都會區”。該部門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與內地相關單位緊密聯繫,加強協作,瞭解深圳及大灣區其他城市的最新發展,讓“北部都會區”發展得以抓緊大灣區的發展機遇。此外,個別部門亦會因應其運作和業務需要,安排部門人員參加內地的交流活動。
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學院將在今年逐步恢復在內地院校舉辦國家事務研習課程。除了北京大學外,公務員學院亦與其他8所內地院校(包括國家行政學院、清華大學、外交學院、浙江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暨南大學及中山大學)合辦課程,安排中高級公務員在晉升至不同階段時到內地接受培訓。學院亦正安排第二批高級公務員參加2023年在北京大學舉辦的兩年制公共管理碩士課程,以及繼續資助高級公務員參加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香港政務人才項目”,為公務員提供機會深入認識國家體制、中央與特區關係及國家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