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飲料標籤不得明示暗示適用未成年人等特定人羣 市場監管總局就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徵求意見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

為進一步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6月1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關於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其中擬規定,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或相近。產品名稱的鄰近部位應當使用本展示版面最大字號醒目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固體飲料”,並在同一展示版面標示“本產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為警示信息,所佔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

近年來,以“固體飲料”冒充特醫奶粉等事件時有發生,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總局從一年前就開始實施對“固體飲料”食品安全的專項整治工作。2020年5月,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嚴厲打擊固體飲料、壓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態或包裝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虛假宣傳、違規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總局決定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整治對象包括企業名稱中含有“生物”“科技”“醫藥”“營養”等字樣的,獲證類別為飲料、糖果、果凍、代用茶、茶製品、其他酒、蜜餞、水果製品、水產製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產者及委託生產者。母嬰店、醫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銷售單位、相關食品生產者直銷網點、線上銷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羣體的“保健”類店鋪等食品經營者。

此次《徵求意見稿》將監管重點放在了“標籤”上面,規定固體飲料標籤、説明書及宣傳資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進行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用未成年人、老人、病人、存在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人羣等特定人羣,不得使用生產工藝、原料名稱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羣的特殊需要等。

同時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發揮行業引導和自律作用,規範企業生產、銷售和宣傳行為;鼓勵學校加強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教育,倡導家長等消費者科學認知、理性消費。任何組織或個人若發現涉及違反本公告等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或侵犯消費者利益的,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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