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律師為司機做無罪辯護
9月10日上午9點,湖南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貨拉拉司機周某春過失致人死亡案。澎湃新聞從周某春家屬處獲悉,兩名法律援助律師將分別為周某春進行罪輕辯護和無罪辯護。
家屬稱,進行罪輕辯護的律師告知,周某春已經簽署認罪認罰書,檢方量刑建議為判1年,可適用緩刑。進行無罪辯護的律師則告知,9月9日下午會見了周某春,並就無罪辯護進行了交流。
據今年3月3日長沙警方通報,2月6日15時許,周某春通過貨拉拉平台接到車某莎的搬家訂單,當天20時38分,周某春與車某莎取得聯繫。跟車途中,車某莎墜車傷重,最後不治死亡。2月23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事發時涉案路段
司機偏航,女子墜車
車某莎墜車之前,在車上到底發生了什麼,逝者已逝,貨拉拉方面無法提供車上錄音錄像證據,曾讓該事件陷入輿論漩渦。車某莎家屬發帖引爆輿論,媒體跟進報道,話題“23歲女生在貨拉拉車上跳窗身亡”在微博的閲讀量達到14.8億。
“司機意圖猥褻”“女孩跳車前發生了忍無可忍的事”“女孩是被司機推下車的”“強姦未遂謀殺?”各種猜測曾讓車某莎墜亡案顯得神秘而離奇。而引發這些猜想的一個基礎事實是,周立春行車過程中出現過多次偏航,與貨拉拉App推薦路線不一致。且偏航行駛的路線,是雙向兩車道的小道,夜晚路燈不亮,幾乎一片漆黑。
周某春妻子李某平介紹案發地點,當晚就是在這條馬路邊跳車,警方曾多次到此進行現場模擬實驗。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3月3日,長沙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發佈了詳細的警情通報。通報中,警方至少回應了五大疑問。關於偏航,貨拉拉App導航總里程11公里,路上紅綠燈15個,駕車需用時約21分鐘;司機偏航後的總里程11.5公里,紅綠燈11個,行駛時間可節省4分鐘左右。周某春向警方供述,他當時為了節省時間並提前通過貨拉拉App搶接下一單業務,所以更改了行車路線。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貨拉拉導航顯示的路線是,嶽麓大道-東方紅路,這是兩條垂直交叉的城市主幹道。周某春駕車偏航的路線是,從嶽麓大道下匝道到旺龍路,然後從旺龍路右拐到麓松路,然後左拐到佳園路,再右拐到林語路,在該路段行駛300米後左拐到曲苑路。偏航路段是周某春家附近,路兩邊是工廠和物流園,路燈不太明亮,整體光線昏暗,但車流少。
事發時的涉案路段
關於性侵嫌疑,警方的現場勘查結論顯示,周某春和車某莎在車內沒有打鬥痕跡,車某莎的衣褲未發現撕扯破解開線痕跡,體表未發現搏鬥抵抗傷,衣褲、指甲均未檢驗出周某春基因型。
關於女子跳車方式,專案組進行的模擬墜車實驗顯示,若實驗對象起身將上半身探出車窗外,可以導致從車窗墜車的結果。所以,不排除車某莎當時是將上半身探出車窗外,導致其從車窗墜落。
關於司乘矛盾,警方查明,車某莎先後15次從一樓夾層將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寵物狗搬至車上。其間,周某春多次催促車某莎上車出發,並告知她,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額外收取費用,車某莎未予理會。出發後,周某春又問,到達目的地後是否需要卸車搬運服務,仍然遭到了拒絕。
同時,在偏航行駛的過程中,車某莎多次提出車子偏航了。周某春起初未搭理,然後用惡劣口氣表露對車某莎不滿。當晚,周某春駕車與車某莎前往目的地中途,周某春為節省時間更改了路線。車某莎多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未予理睬。車某莎隨後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周某春未予禁止。車某莎墜車後,周某春停車查看,撥打120,隨後撥打110報警。
周某春家
涉事司機留下的錄音
司機偏航及惡劣的口氣,最終引發女孩跳車?還有另有原因?
周某春的妻子李某平告訴澎湃新聞,丈夫曾在被警方傳訊之後,在家裏錄下一段6分鐘的語音介紹事情的經過。“我就是怕他在被公安叫去(後),我去請律師説不清。”
錄音中,周某春介紹了上述與警方通報基本相同的內容,在從嶽麓大道匝道轉入旺龍路,系統顯示偏航之後,車某莎提示偏航,周某春沒有解釋,後來車某莎再次提出偏航,周某春表示不會多收錢,但其口氣不太好。“當時我講了一句話,我説,為了你這三十幾塊錢,我開車過來,搞了兩個鐘頭,還要等你搬,還不知道麼子(什麼)時候回去,已經這麼晚了,已經快9點半了。”周某春説。
接着,他描述了車某莎跳車的過程:“我想快點把單送完,快點回去。因為我電車還要充電,要充個把鐘頭。第二天早上還要5點多鐘起來送貨。快過年了,貨比較多,約別人6點鐘。我就想早點搞完,把電充足,早點回去。我就速度蠻快,直接走林語路,上曲苑路。這期間,她又説了一次偏航了,我還是沒搭理她。到路中間,她又説了句,師傅你偏航了,然後她就往車右邊一轉,我還沒反應過來,她就跳下去了,情況就是這樣。”
澎湃新聞注意到,關於此處,警方的通報是:21時29分許,車輛行至林語路佳園路口時,車某某兩次提出車輛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後用惡劣口氣表露對車某某不滿;車輛行至林語路曲苑路口時,車某某又兩次提出車輛偏航,並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
發現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後,周某春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並打開車輛雙閃燈。車某某從車窗墜車後,周某春停車查看,發現車某某躺在地上,頭部出血。
警方通報顯示,周某春撥打120急救電話的時間是21時30分34秒。澎湃新聞實地測量發現,佳園路是一段344米長的路,林語路是一段312米長的路。而旺龍路和麓松路一段也均只有一二百米長。
李某平稱,周某春當晚被警方傳訊之後,2月8日回來對家人説自己“沒事”。但被送至醫院的車某莎因搶救無效於2月10日去世。全家人忐忑過了一個春節,2月22日,車某莎墜亡疑案在網絡發酵,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過失致人死亡。
周某春妻子李某平説,“整個過程可以説是一瞬間,時間太短了,我老公根本沒反應過來,不知道她怎麼就跳車了,這是我覺得給我老公定罪冤枉的地方。”
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副教授付其運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介紹,過失致人死亡行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權,“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該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周某春孩子的獎狀
兩名法援律師
分別作罪輕辯護與無罪辯護
丈夫被羈押後,李某平一個人扛起整個家,她有兩個孩子,大娃今年上初中,小娃今年3歲。媒體記者到家裏來,李某平拿出大娃的厚厚一疊獎狀,“三好學生”“書法六級”“比賽一等獎”等等,滿是驕傲,“我老公要是定罪,會不會給我孩子的將來帶來影響?”
今年7月,李某平開始在微博發聲,並頻繁接受媒體採訪。她認為,車某莎的死亡與其丈夫的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她一度要求更換法律援助律師,認為她家不是法律規定的經濟困難人員,不屬於法律援助的範圍。同時她還向長沙市司法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對周某春進行法律援助的過程以及法律政策依據。
8月2日,李某平被公安派車送到了周某春的法援律師陳汝超的辦公室,並加上了其微信。在此之前,她只與另一法援律師羅一輝聯繫。
8月26日,長沙市司法局受理了李某平對長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投訴。9月3日,長沙市司法局答覆稱,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該機關將延期答覆,延長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澎湃新聞注意到,儘管李某平要求“換律師”,但律師羅一輝、陳汝超一直與李某平保持着理性、節制的溝通。
與李某平通話時,兩名律師稱,兩人每月會輪流去會見周某春,周某春表示接納和信任兩位法援律師。
陳汝超告訴李某平,他將為周某春進行無罪辯護,9月9日下午,他去會見了周某春,並與其溝通了他的辯護思路,但他拒絕向李某平透露,“開庭你就知道了。”
李某平説,羅一輝於上週一告訴她,“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為判一年,可以適用緩刑,認罪認罰書已經簽署。”9月9日,羅一輝還向她強調,周某春的認罪認罰與陳汝超的無罪辯護不相沖突,“刑事案件中,律師可以獨立行使辯護權。”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