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癱瘓母補卡遭拒,一味推脱讓人着急!銀行卡遺失補辦需要本人,這事對於普通人來説沒什麼難度,似乎合情合理。但是,也有很多人並不方便本人前去銀行,譬如殘疾人、腿部癱瘓者。讓這些人親自去銀行的難度無異於登天,那麼面對這些問題,銀行該怎麼解決?是不是該用更加人性化的處理方式來解決這些問題?不能只是一味推脱!!!
為癱瘓母補卡遭拒 一味推脱讓人着急
駱女士出示母親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母親病歷、村委會證明等材料,希望補辦丟失的銀行卡,但銀行未予認可。
4月17日,雖然天氣不錯,但家住眉山市青神縣的駱女士卻開心不起來。半年多了,她存在銀行卡里的14000多元,想了各種辦法,就是取不出來。
去年10月1號,駱女士把銀行卡弄丟了,這張卡是以母親的名義開户的。補辦時,銀行告知駱女士,需要開户本人來辦才行。這把駱女士急壞了:母親因為三次腦溢血,全身癱瘓,沒有語言能力,跟父親住在山西,怎麼可能回來?
華西都市報記者跟隨駱女士,來到銀行,駱女士出示了母親身份證複印件、家裏的户口本、母親病歷、村委會證明,銀行均未認可。一名銀行主管告訴駱女士,還沒遇到過這種事,除了其母親本人來辦,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等駱女士母親去世之後,再去做公證。
母親患病,銀行卡留給女兒
駱女士一家,户籍在眉山市仁壽縣,2008年,母親因為患有高血壓等疾病,決定前往山西,和大兒子一起生活。臨行前,母親將一張銀行卡交給了駱女士。“當時母親還能説話,裏面還有4000多元,她叫我自己保管。”
這張卡,之後駱女士一直在使用。幾年間,存存取取,裏面有了14000多元。“去年我母親身體不好,本來打算去一趟山西,往裏面存了10000元,最後在ATM存款機只存進了9300元,監控都看得到。”駱女士説,當時的存單都還有,這些都可以證明,這個卡一直是我在用,卡里的大部分錢,也是自己存進去的。
2015年10月1日,駱女士帶着孩子外出玩耍,不小心把包丟了。“包裏面除了少量現金,剛好有這張銀行卡。”駱女士回憶説,當天她就進行了掛失,並申請補辦,銀行工作人員瞭解到情況後,請她國慶長假之後再來補辦。
想補辦卡,銀行説要本人來
2015年10月8日,駱女士一大早就來到銀行網點,申請補辦。由於要幫母親辦理新農保,母親的身份證原件也在駱女士身上,隨身還帶有户口本、駱女士本人身份證。駱女士覺得,補辦銀行卡的材料應該足夠。
但還沒到櫃枱,駱女士就被工作人員告知,必須要銀行卡開户本人來才行。她拿出母親的身份證、户口本、本人身份證,但都不管用。
無奈之下,駱女士又聯繫了在山西的弟弟,寄來了母親住院的病例。“我告訴他們,母親腦溢血,癱瘓在牀,不能説話,無法來補辦,但還是不行,就説要本人來。”
駱女士又回到仁壽老家,找村委會開了證明,希望這個證明管用。但銀行還是回覆,不認可這個證明。
跑了幾趟,駱女士有點絕望了,她把母親的身份證又寄回了山西。駱女士想不通,自己的錢為什麼就取不出來?“卡里的錢,存取都有記錄,銀行還有監控,完全可以證明是我的錢,為什麼就是這麼難?”駱女士説,“我只是想補辦卡,又不是侵吞我媽的財產。”
銀行回應,本人去世後再公證
4月15日,記者跟隨駱女士,來到了銀行網點,在大堂處表明來意後,工作人員告知駱女士,要本人來補辦才行,駱女士説明母親身體狀況後,工作人員讓駱女士去找主管試試。
翻着駱女士厚厚的證明材料,該網點的一名姓吳的銀行主管搖了搖頭。“這些都沒得用啊,我們是不認可的,必須要本人來才行。”
吳主管告訴駱女士,如果駱女士的母親人在青神,甚至在成都,他都可以叫人去家裏核實,但在山西確實不方便。駱女士表示,銀行網點到處都有,可以請山西的工作人員去核實,吳主管對此未表態。駱女士又提出,現在科技發達,手機視頻也可以,吳主管表示不行。
吳主管説,這種事他也是第一次遇到,因為看不到人,所以也沒辦法。“現在掛失了,你也不要怕,哪個都取不到,錢是安全的。”
駱女士詢問對方,什麼時候可以取到?吳主管告訴駱女士,由於確實看不到人,只有等老人家去世後,按正常程序去公證。
“東西不是掉了就掉了,那還是有規章制度的,那制度不是我規定製造的,我們也想幫你。”吳主管告訴駱女士,當下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只有先把身份證寄回來,再給駱女士想辦法。
當事人希望,規定更加人性化
在青神城區經營一家小店的駱女士,家境一般,14000多元對她來講,雖然算不上救命錢,但自己的錢取不出來,甚至連卡都不能辦,還是讓她非常不舒服。
反覆跑了銀行多次,駱女士對“銀行卡補辦需本人到場”的規定,十分難以理解。但找不到更好的辦法,4月17日,駱女士告訴記者,她還是通知了在山西的大哥,請哥哥又把媽媽的身份證寄回來。“但是寄回來了,也不曉得能不能用得上。”
駱女士説,之前已經拿着母親身份證原件找過銀行,但沒有用,這一次,結果估計也不會太好。“為什麼一定要等人死了才辦這個事,就算母親去世了,估計還是很麻煩。”駱女士説,“我就希望銀行的規章制度能夠更完善一點,人性化一點,遇到這種特殊情況,有特殊的辦法處理。”
律師觀點
銀行做法合乎規章制度 或可協商特事特辦
記者查閲有關銀行卡補辦難的信息後發現,像駱女士這樣的遭遇,還不是個案,全國多地均發生過類似情況。對此,四川新念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軍認為,銀行在這起事件中的做法,合乎規章制度,並無不妥。
付建軍説,補辦銀行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證到櫃枱辦理,是為了保障儲户資金安全。雖然做法較為古板,讓少部分人感到不便,但更大程度上保護了儲户人的資金安全,不能因為少部分個案,就違背這一原則。“如果最後未按規章制度辦事,一旦發生不良後果,銀行就要承擔相應責任。”付建軍説,因此銀行只認法律事實,沒有承認客觀事實,這也是駱女士感到委屈的原因。
付建軍説,銀行也應替客户着想,本着服務至上的原則,主動作為,為駱女士解決好這件事。付建軍建議,駱女士可與銀行方面協商溝通,採取銀行上門調查等方式,特事特辦,最終把卡里的錢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