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平時,大家會把積蓄存在存摺或者銀行卡里,有需要的時候再取出來,而去銀行取錢的時候,必須要有密碼才可以,這保證了大家的資金安全,如果密碼忘記了,可以拿着身份證到櫃枱辦理相關的手續。
女子把存摺的密碼給忘了,她拿着身份證到銀行去,想把錢取出來,但卻無法取錢,派出所給她開了證明,銀行又不認可,那麼最後這件事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身份證升級後,號碼也變了孫女士家有一個存摺,裏面的餘額有2859.49元,前幾天,孫女士想到銀行去把存摺裏的錢取出來,不過因為時間太久,她把密碼給忘了。照理説,忘了密碼,拿着身份證可以辦理掛失取錢,但是孫女士拿着自己的身份證到銀行,工作人員卻不給她辦理。
因為在銀行的系統裏,孫女士登記的是之前的身份證,而現在她的身份證已經升級了,升級之後的身份證號碼和之前的身份證號碼不同,只有中間8位出生年月日是一樣的,前6位和後4位都發生了變化,所以銀行不認可。
畢竟重名重姓的人那麼多,而身份證號碼才是唯一的標識,所以銀行有理由認為這是兩個人,不給孫女士辦理也是情理之中。
隨後,孫女士去了派出所的户籍科,想問問這是怎麼回事,並沒有工作人員明確的跟孫女士解釋,但是給孫女士開了一張證明,上面寫着孫女士的原身份證號碼,還有新的身份證號碼。
銀行和派出所核實信息,給孫女士辦理業務照理説,有了這樣的一個手續,應該能順利的辦理業務,但是沒想到銀行卻不認可。後來孫女士又拿出了自己的户口本,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孫女士户口本上只有名,沒有姓,上面的身份證號碼和現在的身份證號碼是一致的,也無法證明和之前的身份證號碼是同一個人。
孫女士想找找以前的户口本,但是卻沒有找到,她再次來到了銀行,銀行説,派出所開的證明上只要有“兩個身份證號碼是一個人”這樣的一句話就能避免這些麻煩。後來工作人員向上級申請了一下,銀行又與孫女士户籍地的派出所取得了聯繫,確認了信息,給孫女士辦理了業務。
銀行和派出所的部分信息是聯網的,可以共享,這方便了大家辦理業務,銀行也能更快速的核實客户的身份信息,但是對於一些以往的信息,銀行可能知曉的不是特別清楚,所以面對一些特殊的情況,就需要客户自己到派出所去開具相關的證明。
如果銀行對證明有要求的話,最好給客户一個模板,讓客户清楚的知道證明應該怎麼開,避免跑來跑去。或者是由銀行直接跟派出所聯繫,核對信息。你認為,類似的情況如何處理才能避免麻煩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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