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水電站淹沒區到綠孔雀棲息地 這場博弈如何尋找平衡點
綠孔雀VS水電站:一場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博弈
全國首例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的背後
本報記者劉荒、完顏文豪、龐明廣
身形清瘦、皮膚黝黑的李興貴,懷抱着半米長的水煙筒,嘴巴不時對準竹筒口上端,吧嗒吧嗒猛吸幾口。
提起退還水電站徵地補償款,他言語間仍流露出一絲遺憾:為了多年沒見的綠孔雀,眼瞅着全村400多萬元補償款,像“到嘴的鴨子一樣飛走了”。
這個僅有17户人家的村民小組,隸屬於雲南省新平縣者竜鄉向陽村,因靠近綠孔雀棲息地才為外界所知。
村民們聲稱支持綠孔雀保護行動,但水電站建設的現實利益更誘人,他們心裏還有比退款更糾結的彎子繞不過去。
“按照國家政策,肯定要保綠孔雀;按照我們的想法,肯定想拿補償款。不過,這事最後還得聽法院的!”李興貴的老婆在旁邊補充道。
8月19日,這起全國首例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雲南綠孔雀棲息地保護案,二審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這場歷時3年多的拉鋸戰,即將迎來終審判決結果。
今年3月20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新平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於現有環境影響評價下的水電站建設項目。
原告、被告均不服從判決,相繼提起上訴。
原告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簡稱“自然之友”)上訴要求,判令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永久停止建設,徹底消除對綠孔雀等珍稀物種生存的重大風險。
從水電站淹沒區到綠孔雀棲息地,折射出地方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之間的衝突,而如何在博弈中尋找平衡點,確實值得人們深思。
捨不得退還的“鉅額”補償款
8月7日上午,記者來到新平縣水塘鎮附近的水電站壩址,可見對岸山腳下已建成的導流洞口,幾台機械設備散落在工地上。沿着雜草沒膝的江岸,包裹着石塊的石籠網一字碼開。
按照水電站最初規劃,首台機組今年8月運行發電,蓄水後將淹沒新平縣和雙柏縣部分河谷地帶。
“淹沒區涉及者竜鄉3個村委會,2400多萬元土地補償款,在村裏户頭上放了3個月,去年5月就退回去了。”者竜鄉黨委書記祁芸告訴記者。
按當時補償標準,李興貴家可以分到20萬元,相比種烤煙和核桃2萬多元的年收入,無疑是一筆“鉅款”。他10年前蓋房欠下10萬元惠農貸款,如今每到3年還款期,還要找親朋湊錢先還後貸,一直這樣挪騰循環。
“年紀大了,又沒技術,出去打工沒人要”,老婆在一旁插話道,村裏經濟條件都差不多,“一家也不富”。
新平縣發改局局長王定周介紹,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核准動態總投資38.87億元,“新平公司”通過發改部門監控的賬户,已累計完成投資12.25億元。其中,徵地移民補償費為1.92億元。
截至2017年7月末,全縣累計完成淹沒區與樞紐工程區土地徵收徵用協議簽訂,分別為8279.21畝與2000餘畝,移民搬遷安置2户9人。
“當時,老百姓已經同意了。由於資金沒補到位,只能邊簽約邊徵地,一步步推進。”發改局水庫移民辦主任徐春文説。
據“新平公司”副總經理趙興有透露,2017年8月水電站停建後,涉及玉溪和楚雄兩市州的徵地補償款,已分別凍結9000萬元和8000萬元。
另有1900萬元補償款,已經發到當地老鄉手裏,“從保護國有資產角度,這筆錢肯定要追討。當然,對實際佔用或破壞的土地,該補償還要補償。”趙興有説。
因交通條件落後,李興貴出村一趟動輒數小時車程,家家摩托車成了標配。村民家女兒多往外嫁,媳婦卻很難娶進來。
這兩年,由於市場不景氣,種核桃有時連工錢都收不回來,鄉里考慮引進深加工企業。“這裏太偏遠了,物流成本特別高。”祁芸説。
“外地人説起雲南,就是山清水秀好風光,可我們這裏缺水,一年比一年乾燥。既要保護好生態,也得考慮人的生活。”在向陽村村委會辦公室,村支書謝興貴向記者感慨道。
當地幾位幹部圍坐一起,七嘴八舌地聊着天。有趣的是,話題中的主角綠孔雀,他們竟沒有一個人見過。
已經10多年沒見過綠孔雀的李興貴回憶説,“這傢伙特別精,稍有動靜就飛得遠遠的,不來人住的地方。”
與這些不知蹤影的綠孔雀相比,守着大山過慣窮日子的村民,似乎更看重眼前的“鉅額”補償款。
“錢退回去的時候,確實捨不得。村民有錢日子好過了,我也好過了。”謝興貴坦言。
撲朔迷離的綠孔雀種羣數量
從向陽村到綠孔雀棲息地河灘,不過才18公里路途,越野車卻跑了將近兩個小時。蜿蜒曲折的盤山公路,幾十米就一個大拐彎,車窗外山高谷深,向下望去令人膽戰心驚。
渾濁發紅的紅河水,一路冠以禮社江、石羊江之名,經楚雄州雙柏縣流入玉溪市新平縣,與支流綠汁江交匯後稱戛灑江。
在半山腰的林業管護站,一位身穿迷彩服的護林員,從路邊崗亭走出來,示意來人做登記,路旁豎立着保護綠孔雀和國家Ⅰ級重點保護植物陳氏蘇鐵的警示牌。
記者終於到達一處開闊的河灘,砂石縫隙間長滿雜草,周邊林草沒有被破壞的痕跡。
往上游走數十米,可見清澈的小江河,流入紅色的石羊江,交匯處涇渭分明。
“這片區域安放了30多個紅外相機,覆蓋約1000畝林地,一般在傍晚能拍到綠孔雀。”者竜鄉林業管理員王開明,指着小江河右岸的一片山林説,綠孔雀喜歡在大樹上睡覺,下到河灘主要是玩耍、找水喝。
據新平縣林草局資源管理與防護股股長李永明介紹,從2017年開始,省裏批下來數十萬元專項資金,安裝106台紅外線相機,由中科院昆明動物研究所(簡稱“昆明動物所”)提供支持,開展綠孔雀棲息地科研調查。
“通過兩年半紅外監測影像分析,專家稱發現有小孔雀出沒,説明種羣在繁衍,但現在還不清楚,這一帶有多少隻綠孔雀。”李永明告訴記者。
小江河對岸雙柏縣的大幅告示牌上,寫着“您已進入恐龍河保護區……禁止違法捕獵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表明這裏屬於玉溪與楚雄兩市州的交界地帶。
該案一審判決書載明,綠孔雀主要活動在恐龍河自然保護區低海拔區域,數量50-70只。
戛灑江一級水電站總裝機容量27萬千瓦,蓄水水位675米。“恐龍河保護區界限調整為680米以上,高出電站水位5米,但建好後仍會淹沒一部分綠孔雀棲息地。”玉溪市生態環境局新平分局局長張誠民説。
隨着該水電站被叫停,雙柏縣因調整保護區界限,部分人員受到問責處理,原股級保護區卻由此升格為正科級。
綠孔雀是我國本土的原生孔雀,曾遍佈西南多省,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所寫即為綠孔雀。從唐朝銅鏡、宋代瓷器到明清官服,均有綠孔雀的元素。
李永明告訴記者,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綠孔雀在全縣都有分佈,主要生活在半山上。
徐春文認為,“以前農民在高海拔種地填不飽肚子,就改到低海拔的地方種,併到山下四處放牧,把綠孔雀棲息地壓縮了”。
歷史上,人類農業活動一直威脅綠孔雀的棲息地。隨着農民改種甘蔗、柑橘等作物,綠孔雀食物逐漸減少,加上捕獵與用農藥包衣種子,綠孔雀慘遭獵殺毒殺,棲息地生境不斷消失。
根據“昆明動物所”1991年至1993年的調查結果,綠孔雀僅現於雲南西部、中部和南部,野生種羣數量約為800-1100只。北京動物園滑榮等人在2015年至2017年的調查中提及,我國現存野生綠孔雀種羣數量約為235-280只。
而公開資料多引述的“不足500只”説法,則來自“昆明動物所”等單位2014年至2017年的調查。由於數量瀕危,野生綠孔雀被列為我國Ⅰ級國家重點保護動物。
傳言比大熊貓還稀有的野生綠孔雀種羣,到底數量多少,顯得有些撲朔迷離。就連曾拍攝到綠孔雀和發現其蹤跡的環保人士,也對其種羣數量説法不一。
生態保護能預防就不去追懲
2013年底,一次綠汁江河谷季雨林調查,讓顧伯健成了綠孔雀生存危機的“吹哨人”。
這位中科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研究生,留心到當地老鄉頻繁提及的綠孔雀和計劃建設的水電站。
“由於半山適宜蓋房耕作,綠孔雀棲息地被壓縮到河谷地帶。水電站一旦建起來,就把棲息地淹沒了。”顧伯健曾為此多方反映,但收效甚微。
“忽視綠孔雀這麼多年了,感覺自己非常失職,只能努力彌補。”他開始四下呼籲,保護綠孔雀“最後一片完整棲息地”,並聯合“自然之友”等環保組織,給當時的環境保護部發出停建水電站的緊急建議函。
期間,由新華社記者採寫的兩篇報道,引起了中央高層的重視。
同年7月,“自然之友”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以水電站建設將淹沒綠孔雀棲息地為由,把“新平公司”、總承包方及受託編制環評單位中國電建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此外,由於在水電站環評審批時,淹沒區內的陳氏蘇鐵,尚未被列入世界蘇鐵名錄。環評既未對其進行評價,也未採取保護性措施,因此成為案件爭議焦點之一。
在“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看來,“環評手續該蓋的章都蓋了,但珍稀物種竟沒引起重視,屬於重大疏漏。”
“綠孔雀案的標誌性意義在於,突破了有損害才有救濟的傳統理念,過去這類訴訟幾乎都是事後,這次提升至事中甚至事前,可以減少或避免生態環境遭受損害。”在北京北三環外的華龍大廈辦公室裏,張伯駒告訴記者。
“生態系統一旦遭到破壞,往往是不可逆的,重要生物可能區域性滅絕。賠償幾億甚至幾十億,也無法恢復以前的樣子。要治病於未病,能預防就不去追懲。”張伯駒説。
1984年出生的張伯駒,回憶自己剛工作時,眼見一片森林被砍伐,在現場哭一場,卻解決不了現實問題,無力感很強。
有段時間,他曾辭職去讀書,希望從公共政策角度看待環境問題。
“解決問題不只是用對抗的方式,環境問題本質是公共物品的管理,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如何通過多方有效博弈,儘量把外部負面問題最小化。”張伯駒説。
從有爭議的環評報告,到沉默的專家羣體,從慷慨激昂的環保人士,到措辭謹慎的地方官員,人們圍繞“雲南綠孔雀案”的不同態度,呈現出多元的利益訴求。
聊起吃水問題,李興貴指着平房上的水塔對記者説,水是從26公里外的哀牢山引過來的,“這10年天氣太乾燥了”。
“村民只能種烤煙等抗旱作物,如果水電站建起來,取水更方便,土地利用率會提高,氣候也會濕潤些,能給羣眾帶來好處。”祁芸説。
對於人口不足30萬,以採礦、冶煉為主要產業的新平縣,這樣的大型項目對縣域經濟發展同樣重要。“新平沒什麼出口產業,消費人口基數小,經濟不發達,主要靠投資拉動。”一位當地幹部坦言。
王定周初步估計,受益於水電站的老百姓,光新平就不少於5萬人。
“個人角度看,水電站利大於弊,能解決下游防洪、農灌、飲水問題,周邊村民可以發展種植、養殖。”據王定周介紹,戛灑江水電站已在新平上繳耕地佔用税、植被恢復費共3.8億元。
即使工程下馬善後也很棘手
日前,記者來到新平縣水塘鎮,在臨街一棟外牆無標識的樓房,找到“新平公司”的辦公場所。附近的超市老闆説,平時樓裏還有人進出。
不遠處的嘉誠酒店3層外牆上,還掛着“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橫幅。資料顯示,這家公司曾簽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項目。
“他們退租2個月了。公司人多的時候,租了六七間房辦公,現在裏面都空着。”嘉誠酒店女老闆説。
2018年,雲南省發佈生態保護紅線,覆蓋水電站淹沒區大部分區域。“生態紅線是不可調的,這個項目往下建設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了。”趙興有説。
戛灑江一級水電站早在2006年就已立項,此後經國家與省級相關部門層層審批,直到2016年導流洞工程開工。
據王定周透露,早在上世紀90年代,新平縣就在戛灑江規劃了3個梯級水電站,其中兩座因種種原因取消。
過去,為保障電力供應和西電東送,雲南加快小水電開發。新平縣有1江32條河的水能資源,陸續建起20多座小水電站。
“雲南生物多樣性太豐富了,隨便砍一片樹林都是好地方,開發時很容易造成生態破壞。”張伯駒説。
一審中,“新平公司”辯稱:“水電站極有可能無法繼續建設,因此原告起訴的前提不復存在。”
張伯駒向記者透露,對方在二審中仍堅持這個意見,“但拿不出事實證據,也沒有提供劃入生態紅線的相關行政文件,聲稱無法建設是大概率事件。”
對此,張誠民向記者解釋説:“生態保護紅線由原來環保部門主導,現在移交給自然資源部,當時生態紅線的評估調整,要出台具體的管理辦法,包括正面准入清單和負面清單。目前,紅線內哪些能幹,哪些不能幹?很多管理內容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張伯駒認為,“如果真的證明沒法建了,敗訴我們也認。不能口頭説,沒有任何事實支撐,就讓我們撤訴或判敗訴。”
在他看來,如果水電站能永久停工,對綠孔雀棲息地的影響沒那麼大,“畢竟還沒做大江截留,也沒做清庫蓄水。”這正是預防性公益訴訟對生態環境事前救濟的價值所在。
如今,這座“等待二審判決”的水電站,已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即使不幹了,還有一堆善後的事務要處理,後續工作很棘手。”徐春文感慨道,項目停建後,佔用的672畝土地要復墾給農户。
“租的臨時用地,租金已經付了,還要復墾。但山坡不可能恢復原樣,比如租了50畝,復墾可能變成40畝了,現在都成了遺留問題。”王定周説。
還有項目停建後,水庫下游的防洪安全等級驟降,部分擬規劃的開發項目無法按規劃實施,下游的種植養殖業發展將受到制約。
趙興有介紹,當初公司向建行貸款7.6億元,停工3年,光利息還了1.9億元,現在建行要求公司連本帶息一次還清,“公司虧損巨大!”
“水電站項目立項在前,劃生態紅線在後,企業也很難,希望當地政府支持税費返還。”趙興有説。
“現在,雲南省已經下發文件,工程項目要先做生物多樣性評價,再來做環評。”張誠民告訴記者。
如今,水電站壩址尷尬地矗立於山谷間,無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損失都已無法避免。要麼棲息地被淹沒,綠孔雀失去家園;要麼水電站永久停建,數億元的前期工程投入打了水漂。
然而,此案引發的環評質量與手續審批、重大項目投資的風險控制、不同發展階段的利益博弈等多方面問題,值得人們反思。